7月10日讯,由于擅自制造、销售标有与“猴菇”商标近似标识的商品,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山东奈伦乳业有限公司、成都华元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金土地天然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被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后者提出了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的诉讼请求。
裁判文书网显示,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五莲县惠群购物超市、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五莲县惠群购物超市、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江中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及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指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3055691号猴姑商标,并于2014年12月14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为第30类,包括:饼干、蛋糕、面包、糕点、燕麦食品、由碎谷、干果和坚果制的早餐食品、芝麻糊、粥、面粉制品等商品。2015年10月28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独占使用上述商标,2017年11月6日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上述商标专用权。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指出,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擅自制造、销售标有与案涉商标近似标识的商品,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案涉商品是原告产品,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驳回。
资料显示,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前身为高唐县饮料厂,后更名为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强。
今年5月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猪佩奇乳酸菌饮品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被监管部门通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5月9日发布了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枣庄市市中区王军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聊城好佳一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猪佩奇乳酸菌饮品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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