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中国第一酒镇”的茅台镇,将有机会迎来第二家白酒上市公司——贵州国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台酒业”)。
2020年5月18日,国台酒业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并公开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计划募集25亿元人民币用于6500吨酱香型白酒的技改项目。
国台酒业的董事长为闫希军,闫希军也是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国台酒业的副董事长是闫希军的妻子吴迺峰,吴迺峰同时担任天士力控股集团的总裁。
在更早之前的1月6日,闫希军、吴迺峰夫妇共同出席了国台酒业2020年工作部署大会。会上,闫希军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台酒业)要坚持做好一瓶酒。要对标茅台,既要学得像,更要达标,这是刚性要求。”
“对标茅台”,国台酒业不仅旗下的怀酒曾以“赤水河畔二茅台”自称,就连主打商标“国台”二字,都与“国酒茅台”有着共同的“国”字与“台”字。
如果首发申请顺利过会,国台酒业将成为中国白酒市场上第二家酱香型上市白酒企业。
波折过往
国台酒业最初并不叫“国台”,而是名为“贵州仁怀茅台镇金士力酒业有限公司”。2001年,已经通过医药行业赚到第一桶金的闫希军,决定在茅台镇投资500万元,进入白酒行业。
19年后,国台酒业变成了一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8亿元,净利润达到4亿元的中等规模白酒企业。2019年,闫希军的白酒生意版图中,还增加了其收购的酱香型白酒知名品牌——怀酒。
不过,在国台酒业公开披露的招股书之外,还有一些波折过往。
国台酒业子公司贵州国台怀酒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台怀酒”或“怀酒”)曾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SH,以下简称“贵州茅台”或者“茅台”)发生商标纠纷。
起因是怀酒官网上有“赤水河畔二茅台”的宣传信息、并且实物商品的外包装上有“同宗酱酒”和“赤水河畔二茅台”,贵州茅台认为该宣传语引人误解,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要求怀酒赔偿损失,并且删除网站上的“赤水河畔二茅台”等宣传信息。
怀酒方面则辩称,该宣传用语早在80年代由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亲笔题词后,即开始作为怀酒的产品宣传用语,具有历史性、长期性和合法性。
有意思的是,在二审的诉讼中,怀酒方面提出,“茅台”早已是贵州省遵义市的茅台镇的名称;如果一家企业地处茅台镇,该企业是否可以使用“茅台”这一名称表明产品来源?使用普通字体的“茅台”是否侵犯了贵州茅台的文字商标?
从这个假设条件看,国台酒业同样地处仁怀茅台镇,同样生产与茅台酒同工艺的酱香型白酒。
那么“国台”的称呼呢?
经济观察报记者曾致电国台酒业询问“国台”名字的由来,但对方记录下记者的问题之后,一直没有回复。
国台怀酒和贵州茅台之间的官司一路打到二审,二审为终审判决,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判决国台怀酒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30万元;同时还维持了一审判决国台怀酒停止使用“同宗同源一脉相承”等字样的商品,以及在公司网站上停止使用“赤水河畔二茅台”的宣传用语。
除了与茅台发生纠纷,“国台”商标也经历了注册不成功的波折。
国台酒业的控股股东——国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台酒业集团”)因为商标注册,上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商标评审委”),最终在2012年获得胜诉。
2011年,国家商标评审委曾对国台酒业申请的第6874981号“国台GUOTAI及图”商标注册予以驳回,但国台酒业不服,先起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二审国台酒业又将其商标注册被驳回案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要求国家商标评审委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也正是在起诉国家商标评审委的同时,2011年7月金士酒业(金士力酒业更名而来,也是国台酒业的前身)更名为“贵州国台酒业有限公司”。“国台”二字,胜诉而得。
基酒一度外购
如果问一家白酒酿造企业,最重要的生产原料是什么?答案肯定基酒。
知名白酒企业的产品,均由基酒勾兑而成,比如茅台的基酒就一直受到产能的限制,五粮液的基酒来自明代窖池,泸州老窖的基酒来自于其历史传承的国窖。
在国台酒业招股书的第177页,披露了国台酒业的基酒产能和产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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