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高分子无机纤维材料,碳纤维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其研发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内碳纤维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但目前,仍存在产业化工艺与装备核心技术仍未本质突破、高端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与国外仍存在代差等问题。这对生产过程主要以碳纤维为原材料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而言,或站在机遇与挑战的“十字路口”。
此番上市,金博股份的重要供应商或“疑云密布”。历史上,其重要供应商惊现“马甲”关联公司,且员工人数“屈指可数”;此外,其碳纤维供应商或不卖碳纤维,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一、重要供应商惊现“马甲”公司,四家公司或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历史上,金博股份重要供应商惊现数家“马甲”公司。
2017-2019年,吴春霞分别持有张家港保税区乐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邦贸易”)以及张家港伟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诺复合”)50%股权,对两家公司持有重大影响。同期,上述两家公司合并分别为金博股份的第三大、第二大、第二大供应商。
除伟诺复合之外,还有两家公司与乐邦贸易关系“匪浅”,或系乐邦贸易的“马甲”企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2019年,张家港保税区浩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中贸易”)的企业电话与乐邦贸易一致,均为13382138861。2018年,江苏纽卡本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卡本”)的企业电子邮箱与乐邦贸易一致,均为xu.lip@163.com。而2017-2018年,伟诺复合的企业电子邮箱也系xu.lip@163.com。
与此同时,乐邦贸易、浩中贸易、纽卡本、伟诺复合四家公司的住所接近。
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乐邦贸易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211E室;浩中贸易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308-73室;纽卡本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308-151室;伟诺复合的住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闸上村新闸中路28号。
除了伟诺复合,其他三家公司的地址均位于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但是地图软件显示,从伟诺复合到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距离约为10公里,车程约20分钟。
值得一提的是,浩中贸易的股东分别为吴浩和许丽忠;乐邦贸易的股东分别为吴春霞和许正平;伟诺复合的股东分别为吴春霞和吴永恒。上述三家公司的股东均为吴姓和许姓自然人,其中是否存在关联?不得而知。
上述种种现象表明,乐邦贸易、浩中贸易、纽卡本、伟诺复合四家公司,或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为“同一套人马”。
然而上述或为“不同牌子,同一人马”的四家公司中,两家公司的社保缴纳人数“寥寥”,甚至有公司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2017-2019年,金博股份向乐邦贸易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57.71万元、1,120.87万元、1,254.6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7%、11.7%、12.12%。
然而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2017-2019年,乐邦贸易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5人、5人、3人。
此外,2015年8月12日,乐邦贸易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8年11月12日,在2018年江苏省工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中,乐邦贸易因在“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国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
情况的检查”存在问题,被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
无独有偶,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浩中贸易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0人、0人。
除此之外,纽卡本成立时间短便“匆匆”注销的情形,也值得关注。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纽卡本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于2019年12月18日注销。且2017-2018年,纽卡本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也就是说,金博股份的供应商乐邦贸易与纽卡本、浩中贸易三家公司社保缴纳人数屈指可数,且上述公司或潜藏着“关联”关系,或为“同一套人马”的公司。对于金博股份而言,其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几何?尚待考究。
而关于金博股份供应商的疑云远未散去。
二、碳纤维供应商或“不卖”碳纤维,金博股份“舍近求远”现疑云
值得注意的是,供应商伟诺复合向金博股份销售的碳纤维,或是从他处购得,其自身业务或不涉及碳纤维生产。金博股份“舍近求远”的操作,令人费解。
据招股书,2017-2019年,金博股份向伟诺复合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89.57万元、798.73万元、1,484.53万元,同期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6%、8.34%、14.35%。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注意到,作为供应商,伟诺复合向金博股份提供的产品为碳纤维。金博股份在招股书中也指出,其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碳纤维、天然气、电力等。金博股份采购碳纤维的主要供应商,包括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鹰碳纤维”)、乐邦贸易以及伟诺复合等。
与此同时,据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神股份”)2018年年报,2018年,伟诺复合是恒神股份的第四大客户,恒神股份对伟诺复合的销售金额为700.58万元,年度销售占比为4.18%。
而且恒神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恒神股份主要从事碳纤维、碳纤维织物、预浸料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可直接为客户提供碳纤维、织物、预浸料、复合材料制件等系列产品,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重大装备、高端工业装备、体育休闲等领域。2018年,恒神股份营收占比最高的产品,分别为碳纤维预浸料以及碳纤维。
也就是说,恒神股份对伟诺复合销售的产品,或是碳纤维及系列产品。
据《特种合成纤维应用简报》文献,碳纤维生产所需的碳纤维原丝,按照材质不同可分为聚丙烯腈原丝(聚丙烯腈,俗称腈纶,又称“PAN原丝”)、沥青基原丝、人造丝原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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