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毫不知情”的表态,在4月24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加加食品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结合查询银行账户信息的具体时间与进展,说明直至近日才发现并披露大比例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的情形”。
加加食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资料来源:加加食品公告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因控股股东和优选资本的纠纷,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只是加加食品内部控制问题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12日,加加食品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加加食品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于外部债务压力,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资金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渝,将3000万元资金转给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两笔转账金额合计5400万元,在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的情况下,竟然一路绿灯,经过财务总监签字审批付款。并且在事项发生时,该公司也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另外,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为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融资或帮助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杨振指使加加食品财务人员收集公司出纳保管的银行U盾、密码,公司财务副总监保管的复核U盾、密码,交给湖南卓越财务总监蔡某珍。
随后,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会计使用U盾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向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6.988亿元,向杨振指定的深圳市农耕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
2017年11月,杨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义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2.95亿元。此举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在事项发生时,该公司亦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如此无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制度,给加加食品带来不小的麻烦。因为上述事项,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分别对加加食品、湖南卓越、杨振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从加加食品遭处罚以及此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缘由来看,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面前形同虚设。但是,在日前公告的《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加加食品却表示“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余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加加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