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消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中国鼎益丰数名现任或前任执行董事,违反《上市规则》及《董事承诺》。遭到谴责人士分别为前非执行董事姚缘、前非执行董事姚志祥、前非执行董事石敏强,及2名现任执行董事,包括行政总裁陆侃民及张曦。上市委员会指出,是次案涉及多项事宜,包括批准姚志祥及石敏强出任董事、董事获委任后提供资料、涉嫌挪用公款、延迟刊发2015年度业绩及年报,以及未能配合上市部的调查工作等,于2月4日,市委员会就该公司及相关董事行聆讯,而在聆讯前,鼎益丰、陆侃民及张曦已承认如上文所述违反《上市规则》及其《承诺》,以及接受上市委员会对其施加的下述制裁。
上市委员会认为,事件中的违规情况严重,决定作出谴责及批评,又指尽管姚缘、姚志祥及石敏强已被罢免该公司董事职务,由于他们的行为等同蓄意违反《上市规则》的董事责任,联交所认为若他们仍继续留任,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并指令若三人日后欲出任任何已于或将于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董事,今次事件将列入联交所评估其是否合适的考虑因素。(来源:新浪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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