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以及2019年半年报均未披露任何关于森麒麟的信息。但其招股说明书则显示,2016年,金能科技向森麒麟的销售收入为2653.88万元,向青岛天弘益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弘益森”)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552.85万元。
而森麒麟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天弘益森为森麒麟的全资子公司,在森麒麟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内。因此,2016年,金能科技向森麒麟的销售收入为4206.73万元,这一数值比森麒麟披露的向金能科技的采购额少了192.52万元。
此外,金能科技还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森麒麟为金能科技2016年第二大应收账款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717.86万元,这一数值比森麒麟披露的向金能科技的应付账款余额少了235.5万元。更令人惊讶的是,森麒麟披露的向金能科技的应付账款余额竟然比金能科技给森麒麟提供的2800万元信用额度超出了153.36万元。
再看大业股份。森麒麟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大业股份是森麒麟原材料钢丝的主要供应商,2016-2019年上半年,森麒麟向大业股份的采购额分别为3236.25万元、5895.72万元、10529.89万元和6240.65万元。与此同时,森麒麟因此而形成的对大业股份的各期末应付账款分别为2522.78万元、3115.02万元、2824.13万元和3190.38万元。
再看大业股份在其招股说明书及其年报中的披露情况。
和金能科技一样,大业股份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以及2019年半年报均未披露任何关于森麒麟的信息,但大业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森麒麟虽不是大业股份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却是大业股份2016年的第四大应收账款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60.28万元,比森麒麟披露的向大业股份的应付账款余额少了462.5万元。
森麒麟在招股说明书中提供与供应商公开披露信息完全不同的数据,如此低级的错误频繁出现在招股说明书中,不知森麒麟对信披真实性的承诺如何令监管和投资者信服?而相关IPO中介机构的核查职责究竟又体现在何处呢?
附:森麒麟IPO中介机构
来源:天下公司 研究员 刘俊梅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森麒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