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wind统计,格力电器从2012年到2018年累计分红金额为490亿元,约占同期自由现金流的36.98%。在2019年三季度报显示,格力电器货币资金金额约为1362亿元,占总资产的46.68%。多位分析人士均表示,格力电器分红比例确实有很高提高空间。
格力电器2019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净利润为221.17亿元,同比增4.75%。结合格力电器2017年和2018年的全年净利润分别为224.02亿元、262.03亿元。那么假设格力电器每年能实现200亿元净利润,且一半用于分红,那么珠海明骏的15%股权每年能收到分红款高达15亿元。这就意味着,该贷款方案的资金回流思路的核心,是银行预估珠海明骏可获得大量自由现金流覆盖债务及利息成本,而不是常见的依靠股权增值空间。
格力电器混改历程
自2019年4月首次发布征集公告以来,格力电器的“易主”历时约一年,中间经历了确定受让方、延期签署协议、正式签署协议等过程。
2019年4月9日,格力集团公告,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
8月13日,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关于公开征集转让15%格力电器股权的具体条件与流程,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并需向格力集团缴纳63亿保证金。
9月2日,格力电器公告称,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分别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和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GENESIS 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分别代表高瓴资本和厚朴投资参与竞标。
10月28日,格力电器公告称,确定珠海明骏为最终受让方。
11月11日,格力电器突发公告,珠海明骏和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延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12月2日,格力电器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月15日晚,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批复,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2020年2月3日,格力集团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珠海明骏持有格力电器15%股份,为单一第一大股东;格力电器变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瓴入主格力的交易尘埃落定。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格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