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一则职务侵占判决书显示,四川长虹下设公司长虹多媒体职工采购部员工利用自建采购系统中的审批漏洞,与设备公司员工联手,下达虚假采购订单90分,实际获取公司支付货款485.71万元,最终造成公司损失331.21万元。
周某在四川长虹下设的长虹多媒体全球制造与供应链管理中心物资采购部任职的,发现长虹多媒体自建的R3采购系统存在研发生产需要批量采购的物资不需要各级领导审批即可直接下单的漏洞。
周某便与四川润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黄某商量,周某利用其职务之便,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先后在R3采购系统分系统2520系统内批量性向润生公司下达虚假采购订单90份,虚拟货物价值1163.79万元(未含税价)。
之后周某又利用其在工作中获取的长虹多媒体研发工艺所指定收货员杨某的账号和密码,在2520系统内完成了虚假订单的确认收货签收。
润生电子未实际发货,但其销售经理黄某在系统内看到确认收货信息后,便向周某指定的张某的账户分批次支付虚假订单货款共计355.67万元,张某收到打款后,将全部款项转账给了周某。
随后,润生电子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长虹多媒体报账,长虹多媒体向润生电子支付了第一批虚假采购订单货款共计485.71万元(含税价),润生电子从中获取130.04万元。
周某将所获赃款中的3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其余款项用于购买豪车等消费,案发后已向长虹多媒体退赃154万元(已含所购车辆便卖后的费用),在本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为向长虹多媒体退赃5000元,尚有201.17万元违法所得未退回长虹多媒体,长虹多媒体总计尚有331.21万元损失未能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身为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赔了部分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年,责令周某继续退赔四川长虹下设长虹多媒体公司相应损失331.21万元。(来源: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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