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其他媒体公开报道,随后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真功夫系列商标时,李香凝曾提出过异议,但最终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多数商标还是得以通过审核、获得注册。
国家商标局网站显示,真功夫公司在2005年、2006年和2012年已经多次把本案诉争的形象注册成商标。2016年,真功夫发布新品牌形象并更换LOGO设计,将其变成一个“展示中国功夫的男性”。
卡通形象是否侵权成争议焦点
而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
既然真功夫包含形似李小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已经审批通过,且已超过5年时限,李小龙公司有胜算吗?
“真功夫的卡通形象是否对李小龙肖像权构成侵权也是此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北京知识产权律师董世连说。商标纠纷属于行政纠纷范畴,而肖像权侵权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也就是说,即使商标合法,但如果其中的人物形象确实构成侵犯肖像权,含有侵权人物形象的商标也不能继续使用。”
然而,肖像权是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作为李小龙的直系亲属,李香凝有权对其肖像权提起诉讼代为主张。而李小龙公司作为起诉主体,主体是否适格,公司是否拥有其他权利基础,这个需要根据案件证据确定。”董世连说,这也使得案件存在较大争议。
“随着各权利主体权利意识的提升,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的纠纷屡见不鲜。”对此董世连建议,公司在商标注册之初就应采用原创设计。如果使用授权元素则应签署详细的使用协议,防止后续纠纷。
来源:北京日报 实习记者 杨天悦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真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