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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极:一直寻求妥善处理
12月13日晚间,《国际金融报》记者拨打了经销商杨秀玲和苏董莲的电话,但均未有人接听。
随后,记者拨通了吕晓伟电话,对方表示自己以前也是经销商,但因为此事已经身心疲惫,去做其他生意了。至于何时不再做无限极,吕晓伟没有回答。关于目前无限极是否与方湘钰仍在沟通中,以及是否有了结果,他表示并不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据吕晓伟称,当时,公司督促他去解决相关问题,他自己拿出1万元给了方湘钰。这和方湘钰的说法并不一致。方湘钰表示,1万元是杨秀玲、苏董莲所给。关于这一点,《国际金融报》记者尚未得到杨、苏两人回应。
而就方湘钰提到的10万元相关协议书,吕晓伟称,当时,恰逢无限极陕西事件被曝出,因此公司想尽早平息方湘钰一事,但方湘钰没有同意。吕晓伟还提到,彼时方湘钰索要的金额较大。至于此后进一步的事情,吕晓伟表示“不要再问”。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2019年1月份,在方湘钰和无限极经销商首度协商解决问题期间,认证为“幼童疑因无限极致心肌损害事件当事人”的田淑平在今日头条上爆料,在其3岁女儿被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后的服药期间,结识了无限极某指导老师樊某(一名无限极陕西经销商),并在后者推荐下给孩子每日大量服用8种无限极产品。但是,田淑平女儿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还在加重,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因“药物蓄积,滥用药物”导致患有佝偻病、肝损害、心肌损害等病症。
这一事情曾遭立案调查。此后,无限极公开承认,公司存在经销商管理制度不完善、主体责任不明确,对经销商夸大、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不力,对私自制售、传播、使用夸大、虚假宣传违规资料的行为监管薄弱,同时对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方式单一、人文关怀不足等问题,并称教训深刻。
那么,在方湘钰这一事件中,经销商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12月13日,无限极方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司已关注到方女士的相关情况,自2019年1月以来,公司已与方女士进行了多次沟通,针对方女士多次变化的诉求,公司一直寻求妥善处理。”无限极方面还表示,本着尊重事实、不回避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公司第一时间敦促经销商沟通,并积极推动和促进事件的处理。
但关于经销商是否存在问题以及无限极有无针对涉事经销商进行核查等,截至记者发稿前,无限极方面并未给出回应,仅表示“将就此事后续同记者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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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企业有培训和监督经销商义务
无限极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成立于1992年。官网显示,无限极是一家从事中草药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现代化大型企业。
天眼查显示,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有3条曾因产品责任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法律诉讼信息,2条曾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法律诉讼信息,均发生在2014年-2019年间。
在这5项诉讼中,有2项原告撤回起诉,另外3项诉讼中,原告称因使用了无限极销售或生产的产品,身体受到伤害。不过,判决书显示,由于原告诉求证据不足、原告不能证明无限极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等原因,无限极没有受到处罚。
去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指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等。今年1月8日,包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内的13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
无限极方面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今年响应“百日行动”,公司展开自查自纠,推出了专项整改“十项措施”和针对夸大虚假宣传的“十二个严禁”,在各方面都加强了对经销商的管理力度。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对旗下经销商以及直销员有培训和监督的义务。一旦经销商出现问题,企业也需根据相应的过错承担一定责任。
不过,有医药领域人士向记者指出,在很多保健品的维权案件中,消费者往往需要证明身体状况和所服用产品有直接关系,但相应的取证难度较大。
之前的权健案例上,就有一位相关方面律师向记者表示,“当事人缺乏证据,小孩原本也用了其他医疗手段,所以很难认定权健有什么责任。”
方湘钰也告诉记者,她曾经希望给自己治疗的医生开一个身体之所以突然恶化的原因诊断说明,但医生以“身体的状况是复杂的”等类似原因拒绝了她。
上述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方湘钰的遭遇并非个例。在其研究的近两百个消费过保健品受害人的案例中,消费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很容易听信保健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她直言,保健品市场日益繁荣,在消费者对“保健品”存在较高的心理预期,而法律对受害人保护的不够完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足的背景下,整个行业乱象横生。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 王敏杰 肖逸思 蔡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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