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不支付5000多万元广告费用,金嗓子集团及其创始人被判“失信”,但据2019年半年报显示,金嗓子集团今年上半年的业绩很好,公司其实不差钱
在中国老一代企业家中,只有两位女性创业者敢于把自己的头像做成LOGO,与自家产品紧密结合,一起传播给千家万户。
以创始人的个人形象为公司产品加持,在某种程度上能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但如果有一天创始人的形象受损,也可能影响到公众对这家公司及相关产品的认知。
近日,港股上市公司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嗓子集团”,06896.HK)及其创始人江佩珍,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拖欠广告费被判成“老赖”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金嗓子集团董事长江佩珍和子公司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嗓子食品”)因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拖欠原告方广告费用5057.76万元,分别被法院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显示,金嗓子食品在2016年与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星空华文”)达成合作,在《盖世英雄》和《蒙面唱将猜猜猜》两档节目中进行广告投放,推广金嗓子草本植物饮料,合同总价为8000万元,双方对广告费用和收视率作了约定。
星空华文在这两档节目上发布金嗓子草本植物饮料的广告后,向金嗓子食品讨要广告尾款。金嗓子食品认为,这两档节目的收视率没有达标,拒不支付。多次催收无果,星空华文将金嗓子食品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显示,法院认为《蒙面唱将猜猜猜》达到了保点收视率,金嗓子食品须全额支付广告费4000万元;《盖世英雄》未完成保点收视率,金嗓子食品须按比例支付广告费2467万元;除去已支付的1300万元,金嗓子食品还应支付5167万元,加上其他费用共5194.98 万元。
金嗓子食品对此判决表示不服,继续上诉,结果二审认可了一审判决。截至判决生效,金嗓子食品仍未履行5057.76万元广告费用的支付义务。于是金嗓子食品和公司法人代表、上市公司董事长江佩珍分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金嗓子集团业绩甚好
虽然暂时被判为“失信”,但金嗓子集团的业绩甚好,公司“不差钱”。
2019年半年报显示,金嗓子集团今年上半年的收入为3.55亿元,同比增长22.5%;归母净利润为0.45亿元,同比增长58.2%。金嗓子集团营收、净利润的双增长得益于公司拳头产品金嗓子喉片的销量提升和单价上涨。
同据半年报,金嗓子喉片今年上半年卖了0.5亿盒,同比增长19.05%。与此同时,金嗓子喉片的单价也涨到了每盒6.33元,销售增量与产品提价,直接提振了金嗓子集团的营收和净利润。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金嗓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