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妆品牌线上代运营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向A股了递交招股书。这意味着,作为施华蔻、兰芝、雪花秀、雅漾、奥伦纳素、贝玲妃等60个品牌天猫店的背后真正操盘手,将二度冲击A股。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6年8月,丽人丽妆首次向证监会提交招股书,但2018年1月,丽人丽妆出现在IPO被否名单中。而业界普遍认为,对于阿里的过度“依赖”成为了丽人丽妆首次上市搁浅的主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首次递交招股书那一年,丽人丽妆曾以2200万元的价格高调拍下Papi酱的首支贴片广告,轰动了当时的互联网圈。
根据招股书,丽人丽妆的创始人黄韬为第一大股东,合计持股37.35%;阿里网络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9.55%。
年营收36亿元,国际一线品牌“傍身”
一定程度上,丽人丽妆可以称为网络版“屈臣氏”。
成立于2010年的丽人丽妆主要从事化妆品电商零售业务和品牌营销运营服务,即接受品牌方的委托,在线上开设、运营官方旗舰店,实现产品的在线销售。
根据丽人丽妆最新招股书,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与60个品牌达成合作。换句话说,包括施华蔻、兰芝、雪花秀、雅漾、奥伦纳素、贝玲妃等60个品牌天猫店,背后真正的操盘手实则为丽人丽妆。
不过,尽管合作品牌较多,但丽人丽妆的营收主要集中于前十大品牌店铺的销售收入。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9年上半年,丽人丽妆的营收分别为20.16亿元、34.20亿元、36.15亿元及16.5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070.5万元、2.26亿元、2.52亿元、1.5亿元。其中,从品牌店铺销售的角度,同时期内,公司电商零售模式下前十大品牌店铺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58%、71.50%、69.89%及74.61%。
与此同时,在2019年上半年,美妆品牌“美宝莲”的销售收入占比就达到了19.22%。
而且,从整体收入构成上看,公司的营收九成来自于电商零售业务。根据招股书,2016年-2019年上半年,丽人丽妆的电商零售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6%、92.21%、92.55%及94.50%。
然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作为品牌代运营商,丽人丽妆不可避免要面临品牌合作可能出现的变数及品牌流失问题。比如,2016年-2017年,在丽人丽妆的电商零售中,兰蔻的品牌销售收入在总营收中的占比均位列第一,但2018年8月双方却终止了业务合作。
招股书中,丽人丽妆也表示,获得品牌授权并持续合作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2016年以来,多数品牌与公司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也存在欧莱雅集团旗下兰蔻、巴黎欧莱雅等品牌因自建销售团队、调整线上销售渠道、市场竞争等原因,双方终止合作。如果其他既有品牌终止合作或业务增速未达预期,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及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并且,招股书显示,虽然2019年丽人丽妆与巴黎欧莱雅重新达成合作,但合作方式却从授权运营品牌官方旗舰店变更为通过丽人丽妆官方旗舰店经销巴黎欧莱雅产品及旗下美宝莲品牌。
阿里为第二大股东,二度冲击IPO仍存挑战
事实上,很难用某个词来准确地形容丽人丽妆与阿里的关系。
这是因为,一方面,阿里是丽人丽妆的早期投资方与第二大股东,另一方面,对阿里的“依赖”似乎反而成为了丽人丽妆IPO路上的约束与阻碍。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丽人丽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