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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产品黑榜狂分红9亿 澳籍实控人视A股提款机?

  在上述关联交易中,奥普家居2016年、2017年向Tricosco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1671.63万元、53.26万元;2015年、2016年向杭州莫丽斯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64.58万元、93.95万元;2015年至2017年向杭州橙隆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7161.76万元、8535.19万元、9703.75万元;2015年向杭州尚琳销售商品金额为16.30万元;2016年、2017年向魔居客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22.16万元、6.72万元。

  奥普家居表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是浴霸、集成吊顶等主营业务产品,其中杭州橙隆及杭州尚琳系发行人经销商。以上产品销售均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年分红9.36亿元 被指存“掏空”公司资产嫌疑

  招股书显示,奥普家居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共分红9.36亿元。

  2015年6月3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600.00万元;2015年8月24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1.99亿元;2015年10月19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1.00亿元。

  2016年5月12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3085.00万元;2016年9月13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2.00亿元;2016年10月18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1600.00万元。

  2017年1月9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1.40亿元;2017年4月10日,经奥普卫厨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2.05亿元。

  2018年4月9日,经奥普家居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3.6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960万元。

  华夏时报报道称,公司发行前不顾发展战略需要,连续的高额分红被市场人士看做是突击分红,有“掏空”公司资产的嫌疑。

  IPO前4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奥普家居于2018年5月31日首次发布招股书,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4月2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流通领域浴霸检测结果公示》,其中涉及公司2家经销商4批次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

  其中,浴室多功能取暖器(QDP5020A)、浴室多功能取暖器(HB317F)两款产品抽检结果均为“耐热和耐燃”不合格;浴室多功能取暖器(FD210C)、浴室多功能取暖器(FB305B)两款产品抽检结果均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8日向吴小洪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椒市监处字[2018]155号):没收奥普浴室多功能取暖器1台,没收违法所得416元、罚款7584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29日向台州市名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椒)市监处字[2018]195号):没收备样的1台奥普浴室多功能取暖器,没收违法所得5982元、罚款79900元。

  2016年底不再拥有旗下浴霸产品 2018年抽检出“浴霸”?

  据中国企业报报道,根据招股书描述,奥普电器此前为奥普家居关联方,为了消除关联交易,奥普家居于2016年底向奥普电器收购其商标权,收购后,奥普电器主营业务不再与奥普家居相同或相似,2017年6月,奥普电器更名为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仪器仪表、仪表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

  问题就来了,既然2016年底开始,奥普电器已经不再拥有自己旗下的浴霸产品,那么,2018年相关部门的抽检中,“奥普电器”生产的“奥普”浴霸到底是哪儿来的呢?

  有没有可能是存货呢?招股书显示,奥普家居2016-2017年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48天、59天。也就是说,如果财务数据真实,这批不合格产品不可能是积压存货。

  也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奥普家居很可能利用销售渠道解决存货以提升存货周转率,借此提高出货量,进而使收入项更好看所导致。报告期内,奥普家居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8.22亿元、10.24亿元、13.5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7%、82.64%、85.80%。

  是财务数据造假还是利用经销商转移利润?对于这些疑问,奥普家居同样没有回应。

  存五项处罚事项 虚假宣传遭罚2.8万

  招股书显示,奥普家居存在五项处罚事项,处罚金额共计4.35万元。其中,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罚2.80万元。

  第一项:2015年10月20日,因发行人生产车间内堆放杂物遮挡消防栓,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经开公(消)行政处罚〔2015〕0111号),处罚5000元整。

  第二项:2015年10月20日,因发行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现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经开公(消)行政处罚〔2015〕0117号),处罚500元整。

  第三项:2015年10月20日,因发行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经开公(消)行政处罚〔2015〕0118号),处罚5000元整。

  第四项:2015年10月20日,因发行人划置停车位占用消防车通道,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经开公(消)行政处罚〔2015〕0119号),处罚5000元整。

  第五项:2016年1月8日,因发行人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红工商处字〔2016〕2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2.80万元。

  存三项诉讼

  招股书显示,奥普家居存在三项诉讼事项。

  第一项:达州市东福商贸有限公司诉讼。2015年3月16日及2015年4月15日,杭州牵银、奥普卫厨分别与达州东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杭州牵银及奥普卫厨将其分别持有成都牵银的58.33%与41.67%股权转让给达州东福,转让价格分别为4000万元与3200万元。2015年4月20日,杭州牵银、奥普卫厨与达州东福三方达成《补充协议》,对各方的权利及义务进一步明确。达州东福向杭州牵银、奥普卫厨分别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3,200 万元及1000万元,并已在成都牵银所持土地上进行施工。

  由于达州东福无力支付后续股权转让款,2016年7月26日及2016年9月27日,杭州牵银、奥普卫厨分别与达州东福签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但达州东福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清退施工方、结清相关施工费用。故根据协议约定,杭州牵银、奥普卫厨无需返还其全部股权转让款。

  2017年,达州东福分别于杭州市及成都市起诉发行人。根据(2017)浙0191民初2775号之一裁定,达州东福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案件已于2018年8月28日按撤诉处理。达州市东福商贸有限公司不服(2017)川01民初 3863 号裁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之中。

  第二项:2018年8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发行人出具了《应诉通知书》((2018)川民初79号)。

  2018年6月,卢招展于杭州市起诉发行人和杭州牵银,诉讼请求如下:(1)发行人、杭州牵银投资有限公司返还不当得利430万元;(2)发行人和杭州牵银承担案件全部费用。

  2018年8月14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发行人出具《传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8)川民初79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卢招展起诉发行人和杭州牵银一案尚未开庭,目前等待开庭审理。

  第三项:2015年奥普电器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14965078号“奥普博朗尼AUPU”商标,以及 14965077 号“博朗尼 AUPU”商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随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以其自有1737521号商标和10412475号商标作为引证商标,要求国家商标局不予注册发行人上述两项商标;同时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商标局请求无效宣告发行人注册号为8183677号“AUPU”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商标局出具(2017)商标异字第0000008180号文件,对发行人第14965078号“奥普博朗尼 AUPU”商标予以注册;以及(2017)商标异字第0000018440号文件,对发行人第14965077号“AUPU博朗尼”商标予以注册。该两项商标注册权纠纷审理结束。

  2018年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10412475号商标一审判决,就该等判决于2018年7月2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向商标局提出请求无效宣告发行人注册号为8183677号“AUPU”商标一案目前仍在国家商评委审理过程中。

  粉饰业绩之嫌

  据华夏时报报道,奥普家居前身为外商独资企业,2016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奥普家居由外商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并开始频繁资本运作,2016年、2017年先后多次资产重组。

  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报告期,奥普家居分别实现营收9.45亿元、12.50亿元和15.8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45亿元、2.68亿元、2.74亿元。

  公司称,报告期营收和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良好。但是在频繁的资产重组下,公司的靓丽业绩终难逃被粉饰之嫌,而公司招股书数据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

  2016年,奥普家居为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多次进行同一控制下的资产收购,收购了成都博朗尼股权和奥普电器拥有的商标权,收购价格分别为2800万元和5250万元(含税)。

  2017年,奥普家居又多次进行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业务重组,收购了浙江劲源扣板业务、杭州博朗尼集成灶业务、上海逸盛资产、中山博琅以及中山博颂资产、杭州橙隆代理权,剥离出售了非主业资产成都牵银。

  值得玩味的是,奥普家居的多次收购均没有出现任何溢价,无论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下的资产收购价均为资产评估值,唯独杭州橙隆代理权没有进行评估,仅有公司对杭州橙隆资产进行盘点,确定交易价格。

  杭州橙隆原系公司浴霸网络经销商之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方雯雯。财务数据显示,杭州橙隆是奥普家居收购的最为优质的资产,2017年其营收达1.39亿元,利润总额为3545.39万元,但奥普家居给出的收购价格仅为1224.08万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奥普家居2017年5月出售成都牵银股权,则出现了高溢价。成都牵银系公司与杭州牵银于 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持股41.67%,杭州牵银持股58.33%。2017年,成都牵银利润总额为-934.64万元。

  2017年3月,经评估,成都牵银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74.24 万元,评估价值6153.16万元,增值5778.92万元,增值率达1544.16%。

  根据评估价值,奥普家居享有成都牵银的净资产价值为2564.02万元。2017 年5月,奥普电器按评估价值,以2564.02万元受让奥普家居所持有的成都牵银全部股权。而上述一买一卖,就增厚公司业绩达5000万元。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奥普家居频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7242.64万元、1.03亿元及9763.73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7.73%、8.33%及6.20%。

  同时,奥普家居对经销商服务实行返利政策,但是对相关返利服务的收费标准及考核细则却隐晦不谈,只是称公司每半年对经销商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核,根据考核分数给予经销商售后服务返利,返利金额不超过当年经销商提货额的2%。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高达8.22亿元、10.24亿元和 13.51亿元,返利政策再次给奥普家居粉饰业绩留下了操作空间。

  员工数量疑虚报超过300人

  据价值线,奥普家居在招股书中坦诚其在报告期内存在用工违规,但及时的进行了整改。招股书显示,奥普家居存在部分劳务派遗用工,2015至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分别为261人、295人、81人和125人,占公司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2.63%、30.86%、4.96%和7.43%。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而奥普家居2015年和2016年均远远超过。因此,公司相应缩减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同时对相关生产和业务模式进行调整优化,使得2017年开始公司用工数量达到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奥普家居在规范用工数量的同时,由于业务快速发展和产品品类扩产,公司大幅增加用工数量。然而,2017年公司的用工数量增长和业绩的增速不匹配引起笔者的注意,深究之后发现其存在虚报员工数量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7年奥普家居在册的用工数量为1553人,较2016年661人增长134.9%;而2017年奥普家居的营业收入为15.84亿元,较2016年12.5亿元增长26.7%。显然,用工数量增长和业绩的增速相差甚远。

  通过查看招股书中母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可知,奥普家居的用工数量除来自于母公司自身的增长,还来自于2016年和2017年大量新增控股子(孙)公司的增加。

  招股书显示,公司共有7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控股孙公司,而这些控股子(孙)公司除成都奥普博朗尼科技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11年,并于2016年12月被奥普家居收购后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外,其余几家均是在2016年和2017年成立,其中多数是在2017年才成立的。

  由于奥普家居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详细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用工数量,因此笔者通过天眼查披露的企业年报中“社保信息”一栏中逐一进行统计,2017年奥普家居母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计算的各子(孙)公司缴纳社保信息人数合计为1144人,而奥普家居在招股书中披露的缴纳社保人数为1452人,相差人数高达308人。

  这种情况在2016年同样出现,天眼查显示2016年奥普家居及其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缴纳社保数量为602人,而奥普家居显示的缴纳社保人数为634人,相差32人。

  究竟是天眼查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有误,还是奥普家居在招股书中进行虚增披露,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在上市前夕,奥普家居突击设立多家子孙公司且公司业绩增速和用工数量增加存在严重不匹配,还是值得深思。

  港股退市回A

  据国际金融报,奥普家居虽然是首次尝试A股IPO,但并不是第一次在资本之海浮沉。此前,奥普家居曾于香港上市,采取的是红筹模式,即奥普家居的原间接控股股东奥普集团曾于2006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已于2016年9月完成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流程。

  红筹模式下,企业的退市一般需要进行私有化操作。

  2016年4月5日,奥普集团上市前的股东(Fang James、方胜康、卢颂康及柴俊麒)通过各自控制的境外公司在开曼群岛设立了两层控股公司作为实施私有化的主体,自上至下分别为Crista、Upwind Holding,后者即为本次私有化的主体。

  2016年5 月18 日,奥普集团收到要约人Upwind Holding提出将奥普集团进行私有化的建议。收购价格主要为两大方面:一是向公众股东支付每股2.71港元作为注销代价;二是向购股权所有人支付每份购股权0.64港元作为注销代价。

  2016 年9月3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撤销奥普集团股份的上市地位,奥普集团私有化完成。

  在业内人士看来,奥普集团在香港上市10年后选择退市冲击回A,应该与港股估值较低不无关系。

  Wind显示,奥普集团上市以来,股价均在低位徘徊,最低值仅为每股0.11港元,至2015年初,也就是上市8年多,奥普集团的股价均未突破过每股1.3港元。

  奥普家居董秘刘文龙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A股IPO一方面是为公司扩大规模化经营提供充沛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来在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建立通道,另一方面,是增加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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