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讯,随着旅游+金融场景深度融合,越来越多旅游消费者习惯使用在线旅游公司(OTA)的旅游分期产品。但近日多位途牛消费者向中国网科技投诉称,遭到途牛旅游分期贷款产品 “首付出发”的“坑害”,在因故修改行程、取消订单后,不但要扣掉一大笔违约金(全部旅游团费的60%-80%),还要一次性支付分期贷款全部的12期或18期手续费。
取消订单后果“严重”:扣团费、扣全部分期手续费、被恶意催收骚扰
据来自北京的翟先生表述,其今年4月份在途牛上预定了北京到台北自由行,并申请了5930元的途牛“首付出发”分期贷款产品,还款期数为18期。
后翟先生因故取消了订单。让翟先生没想到的是,在他已被扣违约金之后,途牛还要他支付5000多贷款的18期全额利息。翟先生还透露,途牛通过外包催收公司众势信用对他进行威胁骚扰。
对此,途牛对中国网科技表示,根据协议,该客人属于临时取消行程,需要扣除80%团款作为违约金,同时,途牛表示,要求消费者支付全部18期的分期手续费,“在开通‘首付出发’服务时,合同条款中的《消费信贷业务服务协议》就退订已做提示说明。”
另一位安徽的黄女士也对中国网科技描述了自己的类似遭遇。她在今年7月7日通过途牛订购7月8日出发的厦门游,总价为3601元,当天下午她因故取消订单,也损失两千多元。
黄女士展示的订单信息
黄女士称,当时她选择支付了2030元的作为首付款,剩余1571元通过途牛提供的“首付出发”12期分期产品来支付。在取消订单后,途牛在扣除一部分违约金后,还向其收取了250.88元贷款违约金,黄女士说自己总共损失2280.88元。
对于黄女士的不愉快遭遇。途牛对中国网科技解释称,“按双方签订的境内旅游合同条款,出发前1-3天取消行程,旅游者须支付60%团款即2160.6元,其余1440.4元退款至客人“首付出发”账户,用于抵消贷款金额。因其贷款1571元,故还应还130.6元,加上9期(因有3期免服务费的优惠活动,故为9期)服务费120.15元和罚息0.13元,合计还款250.88元。”
中国网科技发现,有关途牛的旅行投诉,大部分涉及到“首付出发”这款分期产品,多数消费者的投诉也是集中在“取消行程后认为被途牛多扣了钱”。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到,消费者在取消订单后,还会被要求偿还分期贷款的全部分期服务费,而一般消费者的常识是,取消订单后上述贷款并未被消费者实际使用,因而无需支付服务费;而尽管这一条款已经引发诸多投诉和争议,关于分期贷款的说明《消费信贷业务服务协议》中这一与人们常识相悖的条款,仍未被途牛显著提示。
途牛对此回应称:“途牛首付出发是途牛金服打造的一款旅游分期产品,旨在为用户提供一种更自由便捷、资金压力更小的消费方式。用户在开通首付出发服务时,合同条款中的《消费信贷业务服务协议》就退订已做提示说明。”
中国网科技发现,途牛在退订协议制定的规则是,如果订单变更是由用户原因所致的,用户需支付所选择分期期数对应的全部分期服务费。
首付出发贷款协议
黄女士提供的消费信贷服务协议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途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