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约1亿元
冻结期限3年
武汉中商此前于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过上述纠纷的具体内容。公告显示,因历史原因,大连金州店的物业租赁合同系物业方与居然控股签订,下属门店具体执行合同。物业方即为大连中益。然而,大连金州店至今尚未与店铺出租人就租约违约赔偿达成一致,双方均向对方提起诉讼。
2018年11月22日,居然控股因与大连中益合同纠纷一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于2010年8月1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已于2018年10月31日解除,返还6670.04万元预付租金及未按约定返还预付租金的违约金等合计约1.19亿元。
2019年2月25日,大连中益也因同居然控股的合同纠纷案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居然控股向其支付设计、施工等经济损失500万元、因免租期及租金优惠造成的租金收入损失6755.10万元以及违约金2649.30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了大连中院的裁决。武汉中商未披露的信息是,被执行人为居然控股,冻结期限到2022年9月23日。
根据此前公布重组方案,武汉中商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居然控股等2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居然新零售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居然新零售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居然控股等23名交易对方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56.5亿元。
居然控股也不差钱。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4.98亿元、73.9亿元和8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亿元、11.26亿元和19.62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记者 李师胜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