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3日的秋分夜,“一年卖出7亿多杯,连起来可绕地球两圈”的杯装奶茶上市公司香飘飘(603711.SH),对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做出回复,详细回答了证监会提出的6大要点总计23个问题。
根据香飘飘之前发布的可转债预案,募资8.6亿元将全部投资位于成都和天津的两个液体奶茶项目。公开信披显示,香飘飘首发上市时募投项目就有变更,其中近2.48亿元募资投资于液体奶茶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实现效益。证监会就此对于此次可转债募资用途发问,在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低、还未见效益的情况下,香飘飘巨资投入同样的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在哪里?
“香飘飘原主力产品固体奶茶似乎快卖不动了,所以急于押注液体奶茶,加大投资力度。”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2.48亿募投尚未见效益,又融8.6亿
根据香飘飘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成都年产28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项目、天津年产11.2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项目。其中,成都项目拟投入募资6.9626万元,天津项目投入募资1.6374万元。
事实上,2015年香飘飘IPO首次申报时,大部分募资是准备用于传统主业杯装(固体)奶茶。香飘飘2017年11月30日上市后,于2018年初对募投项目做了调整,将原生产杯装(固体)奶茶的项目调整为生产液体茶饮料,项目规模是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变更的募投金额近2.48亿元,占首发募集资金的48.72%。
这10.36万吨的液体茶项目,2017年4月完成设备安装,并于2017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期工作。按照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项目于2019年(T+2)实现85%达产。证监会正是对此提出疑问,要求香飘飘说明“在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效益未达预期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及有效性。”
对此,香飘飘的解释是,2018年即饮茶细分市场的销售额超过310亿元,液体茶饮料市场空间巨大。“本项目新增液体茶饮料产能系基于公司未来预计产能需求设计。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果汁茶及其他液体茶饮料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液体茶饮料与固体奶茶在产销淡旺季上、时间上相互错开,有助于申请人产品结构的优化,缓解公司运营压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此外,8.6亿元的募投,对液体茶项目扩产是为了应对公司产能不足的必要措施,还能完善产能的空间布局。
“前一个募投项目尚未见效益和100%达产,就募投同样的项目,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浙江某上市公司董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种操作从合规性上来讲不违规,关键就是要看合理性。“要看如此募投是出于什么目的,比如市场前景很好,缺口很大,就赶紧上马第二期。”对方表示,香飘飘的募投还是比较特殊的,一般总是要达产后,再上同样的项目。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香飘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