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管理哲学备受市场推崇的海尔集团,却在管理上“跌了跟头”,管理制度或许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束缚”。
近日,青岛海尔集团4名员工因为午饭后休息,被巡查人员发现并拍照,随后被公司开除,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
在北京市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看来,海尔此举无触犯法律,但对于企业合理化管理而过于“传统化”,未来互联网之路还很漫长。
作为国内家电行业的“三剑客”之一,海尔集团作为其中的老大哥,虽营收净利增速稳定,但是对比美的、格力还是略显寒酸,市值低迷。截至目前,海尔总市值近1015.14亿,不及美的、格力三分之一。
眼下,海尔更名海尔智家押注智能化发展,还能弯道超车吗?
管理制度被指过于传统化
根据网上曝光的一份海尔集团文件“关于中午脱岗睡觉的通报”,8月27日午餐后,海尔4名员工,在咖啡厅内睡觉,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公司决定4人立即散单,而且必须当周内走完离职流程,当日工资由小微主买损。若限期内不能完成(离职),则人损合一,逾期发生的人工成本等费用由小微主全额买损,且此岗位三个月内不再配置人员。
有员工对媒体表示,中午只有30分钟的吃饭时间,并无午休时间,同时,企业园区内还已经成立了巡查小组,针对员工违规午休情况进行检查。消息一经传播立马引发热议。
9月6日,海尔集团人力资源平台发布情况说明,上述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违反海尔员工行为规范,属于一级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海尔表示,公司制度规定,11:30-13:00之间,员工可自主安排就餐时间。从董事长到每个员工,同一标准,一视同仁。
海尔指出,海尔有明确的公司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对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详细规定,同时海尔的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又经过海尔集团及各法人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
这与被视为“管理之神”的海尔首席执行官张瑞敏,一直推崇的海尔管理哲学萌发于康德的一句名言“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对比来看,似乎变了味,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海尔此举是否合规?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午休权利进行规定,用人单位禁止员工午休属于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不过,北京市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其实反映出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依然太传统化,属于传统制造业中国式管理,难以平衡劳动者拿的过多、资本过少之间的矛盾。无论被开除的员工和海尔之间究竟是正式员工还是劳动外包,都是在为海尔服务,对于这类职工管理时间制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海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