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商失败,市监介入
7月10日,北京朝阳市场监管局介入,北京人人车相关负责人联系唐先生,表示要处理该事,但就更换发动机一事作出质疑。
据唐先生介绍,北京人人车方面表示,维修费3万多元,价格过高,认为可以修理发动机,怀疑更换的必要性。
唐先生则表示,更换发动机是当初人人车指定的修理点中一修理厂的建议,且维修和更换发动机的价格仅相差数千元,而自己也退让到仅要求人人车支付2万元赔偿。
双方未协商未果,此后,唐先生再也联系不上该负责人且人人车客服电话也难以拨通,便再次向北京工商投诉。
唐先生称,由于合同是和北京人人车签署,起诉存在异地管辖权的问题,较难实施。
8月28日,北京朝阳市场监管再次介入协调。
人人车回应:客户报的是节温器故障
本刊就上述问题发函至人人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人人车质保手册明确规定,任何因污染、过热、缺少冷却液,或润滑剂、润滑油受到污染、缺少粘度、润滑油成泥状而沉淀或油路受阻,造成的车辆故障和损坏,不予保修。擅自修理车辆或更换零部件的,或任何未事先联系人人车并获得维修授权前的擅自维修,不予保修。
另外,人人车相关负责人提到,客户向人人车总部报修节温器故障,节温器故障对仪表的直接体现即发动机高温。门店反馈“冷却液副水壶水位极低”和“副水壶有涨水痕迹”可看出该车已在高温状态下且缺少冷却液行驶时间过长,此原因为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和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人人车总部依据质保协议条款不予理赔,需客户自费维修。
她说,“因客户坚持不付费维修,要求免费更换发动机,人人车无法满足。出于对客户负责,后期又安排起亚4S店人员对车辆进行二次鉴定,客户已在未告知人人车相关人员的前提下,私自找朋友的维修门店将车辆修复,且声称更换了发动机,要求人人车予以赔付维修费用。基于以上,过热、缺少冷却液造成的车辆故障和损坏,人人车可不予保修。客户在未获得人人车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维修了车辆,人人车可不予保修。”
对于人人车的回应,唐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我作为用户不了解车子情况,才说有可能是节温器故障,人人车指定维修厂出具的报告都明确说了是‘隐形故障’,建议更换发动机。”
“合伙人”制度下的人人车,售后疲于应付
本刊在天眼查发现,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处于续存状态。在人人车官网上可选择厦门地区进行看车、购车。
本刊联系上一位厦门人人车前员工,他告诉本刊,如今的厦门人人车为合伙人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代理商模式。”
据该前员工描述,在2018年11月左右,厦门的销售及评估(统称前端)部门已解散,仅保留售后人员,随即引入合伙人。“厦门人人车售后在2019年6月底被通知解散,而恰好唐先生的车坏在了‘大裁员’之际,也是厦门唯一一个‘那么巧’的用户。”
厦门人人车从2015年到2017年底为代理模式,2018年初到2018年11月为直营模式,如今为合伙人模式,目前北京人人车方面仅保留了复检、售后两个部门,其它均为合伙人管理。
裁员后人人车售后锐减,全国各城市无驻点售后人员,目前报修均由北京人人车团队负责,但也因此造成众多报修用户体验不佳,在聚投诉、黑猫投诉等平台上可以看到较多如客服电话难以接通,无当地售后对接的投诉。
就人人车售后服务问题,《消费者报道》将密切追踪。
来源:消费者报道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人人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