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根据事后e公司记者对第三方律师的采访,这一得以继续的“后半场”,法律界人士存在截然相反的观点。
赞同方的律师观点是,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并出具见证意见,是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如果缺少律师见证这一环节,只能说明内部治理不规范,但是,缺少律师见证环节并不会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也不会导致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无效。所以现场取消股东大会,理由并不充分。继续召开的股东大会,应按照既定议程审议相关提案,并且按照既定方式由股东表决,临时改变表决方式的,有异议的股东可以在60日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决议。
反对方律师观点是,原定的见证律师已经退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也已宣布股东大会结束。所以,此次股东大会在程序上实际已经结束。后续进行的会议,实际上是股东临时的自发行为,可视为是一次股东重新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行为,现场的表决结果,也不具有法律效应。
内斗不断
最近,*ST步森第一大股东东方恒正被公司起诉不具备上市公司股东资格,目前已被法院受理。
资料显示,目前东方恒正持有*ST步森1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疑似“跑路”的董事长赵春霞却仍是公司的负责人。目前这两拨势力之间的斗争不断升级。
8月30日,*ST步森披露了一则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据公告,公司作为原告于2019年8月19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被告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不具备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ST步森诉讼事实与理由系东方恒正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公司224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16%),并于2019年5月30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此后,经核查,东方恒正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而东方恒正于2019年5月参与司法拍卖公司股票时,正处于3年之内,因此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9月1日晚间,*ST步森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提到,东方恒正最近3年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情形,满足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
目前,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其结果如何尚未可知。
董事长“失联”
*ST步森内斗中的核心人物是公司的85后董事长赵春霞。
8月19日晚间,*ST步森发布《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中5名股东直言“赵春霞领导的董事会无力扭转上市公司经营恶化的局面,赵春霞本人跑路”。*ST步森此前公告指出,赵春霞“在境外接受治疗,无固定居所”。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赵春霞已长期滞留海外。在出国后不久,赵春霞控制的“爱投资”平台开始出现逾期。中国互金协会信息披露系统显示,“爱投资”项目逾期率高达91.31%。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赵春霞入主*ST步森后,公司的业绩和股价便一落千丈。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两年,*ST步森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和3.2亿元,分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0.7万元和-19282.2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12.26%和470.36%。
二级市场上,从2017年4月最高58.55元至2019年9月2日的收盘价8.5元,*ST步森的股价已跌去八成。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李小平 张骞爻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步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