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家P2P诞生之日起,对其身份定位就早已有结论。随着国内网贷行业逐渐发展,到百家争鸣,这一期间,监管都没有明确网贷平台的身份,这就使得一些平台背地里动了手脚。就有了资金池、自融等字眼,因为按照正规的P2P而言,是不可能跟二者扯上关系。
到2016年8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里面明确规定,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只负责撮合借贷双方交易。
信息中介的界定是什么样呢?
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均有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质上已经把网贷平台和信用中介区分开来,以钱盆网为例,其业务模式为:借款人有融资需求进行融资项目申请,平台进行风险评估后,发布项目信息供出借人了解,并由出借人自主选择出借项目及出借金额。
平台撮合双方借贷双方形成债权关系,这一过程,平台充当的就是撮合服务和信息提供的角色,也就是前面说的信息中介。最后,出借人的资金则通过银行存管系统,直接划拨到借款人账户。银行存管可以有效把平台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隔离。
为何要强调P2P是信息中介?
监管的用意很明显,进一步强调和规范P2P网贷平台,有助于网贷行业更加规范运营,也避免平台非法自融的风险,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至于引入银行存管,其目的显而易见,这将最大程度避免平台碰触用户资金,使出借人的资金流向更加透明化。从监管层面来说,P2P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性质不同,更有利于避免资金池的操作模式。
P2P网贷平台只有合规运营,才能走得更远,也将有助于行业健康化发展。对于P2P平台的出借人,在出借过程中,要懂得其中的风险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了解平台是否按照信息中介的定位运营,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规避违规运营平台,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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