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亭酒店”),在证监会网站上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013.5万股新股。
翻阅招股书发现,报告期内君亭酒店存在大量的社保公积金有待补缴;值得一提的是,在独立董事人员的聘用上,君亭酒店可谓是“独具慧眼”,选聘高校领导来担任,此举或违规。
大量社保、公积金待补缴
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君亭酒店的员工人数分别为688人、744人和703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分别为187人、117人和66人,占同期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7.18%、15.73%、9.39%。
同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分别为396人、161人和109人,占同期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57.56%、21.64%、15.5%。
(截图来自招股书)
对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与员工总数存在差距的情况,君亭酒店称:“部分员工基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部分员工社保和公积金在其他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当月离职,公司不再继续进行缴纳;当月新入职员工尚未开始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退休返聘员工属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照法律法规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然而招股书中并未对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仅以“部分”来代替。不禁令人产生疑问,有多少人数是自愿放弃的?多少人数是新入职的?多少人数是退休返聘的?多少人数是在其他公司缴纳的?
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强制保险,即便职工不愿意配合缴纳,用人单位也有为职工办理社保的法定义务。对于君亭酒店报告期内出现大量社保未缴纳的情况,已违反上述规定。
独立董事聘任或违规
除了有大量的员工社保、公积金待补缴问题,君亭酒店独立董事的聘用或也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
据教育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要求,直属高校处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经济实体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须经学校党委审批。
据教育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还要求,经批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的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任何报酬。
简而言之就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外兼职,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薪酬。
然而,君亭酒店的独立董事聘任或违反上述规定。
据招股书,姚先国,男,195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至1985年5月于浙江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任教师;1987年8月至1991年12月于浙江大学经济系任副教授、副系主任;1992年1月至1993年1月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任教授、常务副院长;1993年2月至1999年8月于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任教授、常务副院长;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授、常务副院长;2005年7月至2013年8月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院长;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任主任;2008年9月至今于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任院长;2012年至今于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任院长;2017年5月至今于浙江大学校学术委员会任副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君亭酒店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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