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不明
由于对赌协议一般为期三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标的公司,需进行商誉减值。精雷电器一路业绩下滑,盾安环境则一路对其进行商誉减值,其中2018年减值4669.55万元。目前,精雷电器的商誉已为零。
今年5月,曾有投资者关心精雷电器今年的补偿款到账情况,并询问如果精雷电器的股东无法履行赔偿协议,公司会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根据盾安环境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诉邱少杰与盾安环境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19)浙06民初350号。
根据诉讼请求,公司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邱少杰支付补偿款1.28亿元。
在将业绩承诺方告上法庭的同时,盾安环境能否获得业绩补偿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北京乾成律师所合伙人陈军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能否获得业绩补偿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当初收购的业绩补偿条款有没有瑕疵;二是补偿方的法律责任是否会被司法确认。
陈军文解释称,如果司法确认业绩补偿方有补偿的义务,要看对方是否具备偿付能力,这涉及执行的问题,“执行取决于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没有能力偿付,法院就会强制执行,查到什么财产执行什么财产”。
近5年来,A股市场并购标的业绩承诺不达标现象呈上升态势,很多上市公司并购之初并未想好并购的目的,特别是一些跨界并购,待热度一过,可能成为一地鸡毛。
在陈军文看来,不少上市公司在并购时,对该运作带来的负面冲击和效应存在预估不足的情况,而对于并购带来的正面效应和影响,则预估偏高、过于乐观。
即便是动用法律手段,上市公司追偿也并非一帆风顺。在业内人士看来,并购对赌期结束,后续并购标的的持续经营会成为上市公司需要面临的问题。
在关注函中,浙江省证监局要求盾安环境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邱少杰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时代周报记者 刘科 发自杭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盾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