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的公告,不仅否认了原公告中对“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疫苗”的定位,否认了其高防治率的疗效,更让这个市场抱以极大期待的“神药”,被降格成为连试验结果都没有的“三无保健品”。
律师:已构成误导性陈述
就海印股份对于“笔误”的解释,记者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王智斌向记者强调,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误导性陈述的认定,取决于该陈述是否使市场产生“错误判断”,是否产生“重大影响”,与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无关。因此,即便海印股份“笔误”一说成立,也不影响监管部门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王智斌补充道,事实上,海印股份此前的公告,已使市场普遍认为海印股份具备了猪瘟疫苗“概念”,股价也因此出现异动,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那么,既然海印股份否定了此前公告中的说法,那么公司新的披露口径含金量又有几何?
记者随后采访某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的上市公司,该企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非洲猪瘟解决方法的点滴进展都是生猪养殖从业人员密切关注的。尽管市场上以前也经常有类似“进展”的消息出现,但相关药品研发是否进入成熟阶段、是否已经能够直接引用,是规模化养殖企业更为关注的。
“民间有许多公司和实验室都在尝试采取一些措施防治猪瘟,且对外广而告之。从我们专业角度来看,这些都不可靠。”上证报记者采访中国农业科学院某权威人士时被告知。该人士指出,不论是制剂或者是疫苗的生产都需要严格的实验条件,从实验室到临床更需要时间和条件,这也是一般实验室和企业根本不具备的。他强调,偶尔的实验成功绝不代表其能生产出国家许可的疫苗或制剂。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事件的另一名重要角色,曾公开为海印股份以及“今珠多糖注射液”背书的海南省农村农业厅自13日以后一直保持沉默。
上证报记者在连续多日致电未果后,17日终于接通海南省农村农业厅畜牧一处的电话。对于记者所问,接听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切后续相关问题都请以之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当记者追问此前海南省农村农业厅公告中关于南药研究团队及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感染项目等相关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回复“我不知道”。
从首份公告的粗陋错误,到澄清公告的推诿说辞,再到延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海印股份的信息披露工作可谓“高效”!只是,如此儿戏般的操作,对专业的敬畏之心何在?其信息披露的底线何在?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海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