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股价已连续3个交易日大幅下跌,累计跌幅近14%。
此前,公司公告称,东方君盛通过一系列解除、缔结一致行动人协议,结束了公司无主状态,冯彪和王贵海实现了对ST椰岛的共同控制。
但东方君盛诉讼缠身、所持ST椰岛股权已被全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是否具有收购上市公司资格仍存疑。
连续股权操作
上周,ST椰岛(600238.SH)在股权层面又开始了新一轮操作。
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解除与海南五蕴在今年3月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同一天,公司股东王正强与曲锋、邓亚平、海口汇翔于2018年12月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
紧接着,东方君盛与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田高翔、王正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分别持有ST椰岛20.84%、2.81%、4.38%、0.77%和0.97%股份。
签署上述协议后,东方君盛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3亿股,占总股本的29.76%。
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的实控人为王贵海,田高翔、王正强和海南红棉为一致行动人,故ST椰岛结束长久以来的无主状态,东方君盛实控人冯彪和王贵海成为ST椰岛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密集的股权操作之后,公司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
问题集中在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频繁解除、签署一致行动人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各方是否存在隐藏的关联关系、资金往来等。
大股东诉讼缠身
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还重点关注,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购人最近 3年外债数额较大、持续债务逾期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自 2018 年 4 月以来,东方君盛因多笔债务纠纷被多次起诉,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交易所要求东方君盛披露目前债务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公司当前的债务状况,是否存在逾期大额债务,此次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ST椰岛公告,当前东方君盛持有上市公司9341万股,所持股份已被全部兰州、贵州、杭州等地法院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而东方君盛所持股份首次被冻结,竟是公司与实控人冯彪的之间的债务纠纷所致。
2015年6月,冯彪与东方君盛签署借款合同,冯分两次提供3480万元给公司在北京买房。
6个月的借款期限过后,东方君盛未能如期还款,时隔两年多,冯彪对东方君盛发起诉讼,并申请对其所持ST椰岛股权进行冻结。
在外界看来,这一非常之举,是冯彪为了避免东方君盛股权质押被强行平仓所采用的非常规手段。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海南椰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