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5月27日,招商银行在官网发布“郑重澄清”声明。招行表示,其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
针对钱端公司公告声称逾期资产与招行相关,并与招行协商处置方案的问题,招行在声明中强调,此为钱端公司的虚假陈述,逾期资产与招商银行无关,不存在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的原合作中也不存在钱端公司公告声称的“招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的合作内容。
此外,声明还指出,合作终止后,钱端公司未经招行同意擅自使用其标识和名称,误导投资者。对此侵权行为,招行已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做立案处理。
早在2018年10月8日,招商银行就发布了互联网创新相关业务停办的通告,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的企业云服务、企业商机服务、互联网进销存、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融资见证业务等互联网创新业务已于2017年4月28日停办。
通告指出,招商银行与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博雅云峰企业管理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人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年年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合作机构的业务合作已同步终止。
“网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钱端APP经营方作为撮合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主体,不但掌握投资人的具体信息,也更清楚融资人和融资标的底层资产的信息,同时也清楚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资金流向。”招行方面称。
3、互呛
对于招行的声明,钱端公司并不认同。
钱端公司认为招行在明知项目逾期的情况下,2018年12月20日自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招商银行互联网创新相关业务停办的通告》,故意将落款时间写为2018年10月。
此外,钱端公司称,招行声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与我司合作,目前招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与事实不符。因为2017年4月后,招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且一直对钱端APP各方面工作进行督导。
钱端公司指出,根据与招行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合作协议长期有效,除非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就已开展的业务协商处置方案后,方可解除。至今招行并未对逾期资产协商出具处置方案,故其无权解除合同。
钱端公司表示,基于与招行多年的合作关系,希望招行妥善解决此次逾期兑付事件。“若招商银行仍继续发布不实消息,我司将进一步把相关事实公之于众”。
针对钱端公司5月27日、5月28日的相关公告,招行方面在5月30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这是钱端公司捏造事实、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钱端公司目前与招行无业务合作,逾期资产与招行无关,不存在招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行也从未对钱端公司的相关资金提供过托管服务。
对于钱端公司蓄意捏造事实侵害招行权益误导相关投资者的行为,招行表示将进行法律诉讼,追究钱端公司法律责任。针对钱端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招行已通过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目前已正式立案(案号:2019粤0304民初14573号)。
招行方面指出,2017年4月28日,招行停止接受融资人委托为其融资提供信息见证服务,也终止了与网金控股的合作;以招商银行进行了信息见证的金融资产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产品,已于2018年初全部到期顺利结清,没有出现任何资金回款风险。直接接收招行见证金融资产信息的网金控股也向招行出具了结清说明。
不过,有投资人提出质疑,“当时冲着招行推荐下载的钱端,停止合作了也没及时告知投资者。”
对此,招行方面对记者表示,个人客户与钱端公司签署用户协议,注册成为钱端APP用户。招商银行并未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也不负责撮合投资人和融资人的投融资,因此并无公告的义务。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逾期事件爆发后,银行是否需要担责要根据协议内容及产品类型来厘清双方扮演的角色及职责,单纯的推介并不与承担责任构成直接关系。
对于招行的最新回应,钱端公司暂未发声。《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次拨打钱端公司客服电话,但始终未能接通。而网金控股客服对记者表示,“我们不清楚”,还没等记者问完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目前来看,钱端和招行的拉锯战“最受伤”的或许是投资人。苏筱芮表示,钱端、招行双方的拉锯战对投资人来说是一种无谓的消耗,浪费了宝贵的催收黄金期。“从当前节点来看,逾期已经发生,钱端作为运营方,在逾期后更有义务披露融资方信息”。
来源:《国际金融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