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春进一步表示,对于已经过会但未发行的企业,监管部分可能会介入到整个项目受理流程,调查正中珠江审计情况是否合规合法,整个事件对IPO的影响,如果没有问题,就会继续进行相关流程。“对于过会的丸美股份而言,更换审计机构时间上可能来不及,复核是大概率的。”付立春如是说。“受波及企业可以通过复核或者通过更换其他审计机构重新审计自证清白。”
提及丸美股份IPO批文下发“难产”,资深投融资专家许小恒介绍称,从通过发审会到拿到IPO批文,IPO企业还需要完成事项审查、重大事项提示、封卷等工作。
影响批文下发进程有多重因素。一种情况可能受到了审计机构被调查的影响,另一种情况也与IPO审查程序相关;除此之外,还可能与企业内部情况相关。
IPO之路一波三折
实际上,对于从五六年前就已经着手准备上市的丸美股份而言,成功过会并非一蹴而就,回溯丸美股份闯关历程,公司上市之路并不顺畅。
据了解,早在2014年6月,丸美股份就递交招股书,排队两年多后,丸美股份于2016年11月16日上会接受大考,但经过审核之后,丸美股份IPO申请遭到证监会发审委否决。
首战失败后,丸美股份冲击A股的热情不减。2017年7月丸美股份再度披露招股书向A股发起冲击。二度闯关,丸美股份仍未能如愿过会。在闯关前夕,丸美股份IPO之路遭遇变数。根据证监会官网信息,证监会原定于在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3次发审委会议上对丸美股份进行IPO审核,但因丸美股份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证监会决定取消丸美股份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时隔数月,丸美股份于2019年4月30日三度闯关,并最终闯关成功。
虽最终成功过会,但证监会对于丸美股份经销模式的关注一直未变。2016年首发被否时,证监会曾对丸美股份的经销方式进行了重点问询,2019年上会审核时,这一方面仍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
据悉,丸美股份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2015年至2017年,丸美股份经销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86%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丸美股份正在合作的签约经销商数量为202家,登记在册的终端网点数量超过14000个。在首次IPO被否时,证监会曾要求丸美股份结合经销协议、进销价格等补充说明相关经销模式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完整准确,以及公司及经销商是否涉嫌从事传销和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另外,2019年IPO上会审核时,证监会曾要求丸美股份说明经销模式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等。
针对正中珠江被调查对公司上市进程的影响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向丸美股份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对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 高萍)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丸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