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青岛有线网络(集团)莱西有限公司、兰希海单位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国最大电器巨头之一的海尔集团意外卷入其中。
该判决书显示,2008年,被告人兰希海在担任莱西有线公司总经理期间,从海尔电子采购电视机顶盒,并利用职务之便,以宣传印刷费的名义,收受海尔电子10万元,为海尔公司谋取利益。
天眼查显示,海尔电子成立于1998年11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通讯设备、电视机等家用视听设备、音像设备等。海尔电子为海尔集团四级子公司,控股顺序依次为海尔集团、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12月,在创始人张瑞敏掌舵下,从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家用电器制造商之一。海尔集团旗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海尔”)于1993年登录资本市场。在2018年,海尔集团全球营业达到2661亿元,同比增长10%。
江苏立泰事务所孔静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海尔电子是否构成行贿罪,要看本案被告人收受贿赂是由谁送的,是海尔电子以单位名义,还是员工个人的行为。如果行贿人被判定为海尔电子的行为,就涉嫌行贿罪。如果行贿不能认定为公司行贿,海尔电子就不构成行贿罪。如果构成单位行贿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时间财经就海尔电子涉贿等问题多次拨打青岛海尔董秘办电话,截至发稿尚无回复。
贿赂10万元
据了解,兰希海被拘留前是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咨询委员会副主席、青岛有线网络(集团)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
事实上,兰希海早有前科。1999年5月,兰希海曾因接受礼品错误被撤销莱西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随后不久,他又被免去莱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党总支部书记、局长、市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同时还被撤销副市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根据判决书披露的细节显示,2006年至2008年,莱西有线公司向海尔公司采购机顶盒三万台,合同履行期间,身为莱西有线公司总经理的兰希海,伙同副总经理张某、高某(另案处理),与海尔公司的蔡某沟通后,由莱西有线公司以宣传印刷费的名义,在帐外收受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回扣10万元,入在恒利公司帐户上。
蔡某证言显示,证实因为莱西有线公司购买了海尔的电视机顶盒,为了表示感谢,就按照兰希海和高某的要求补签了一份协议,以宣传费的名义送给莱西有线公司十万元,并按照兰希海和高某的指示,将钱打到了恒利公司的账上。
被告人兰希海的供述与辩解显示,他们给钱是因为2007年或者2008年当时该公司正在搞有线电视平移的工作,大概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使用了不少海尔的机顶盒,总货款大概一千万元,一是给海尔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二是从区位因素上看,莱西使用海尔的产品,相当于在郊区市场给其他县市做了示范,所以海尔公司想在业务上继续建立与该公司的关系。
法院认为,兰希海此行为属于账外,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而该罪名使兰希海增加刑期六个月。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海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