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的《青岛有线网络(集团)莱西有限公司、兰希海单位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鲁0214刑初111号】中看到的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咨询委员会副主席、原任青岛有线网络(集团)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希海贪腐细节显示,其在莱西有限公司向海尔公司采购30000台机顶盒过程中收受回扣1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08年,莱西有限公司向海尔公司采购机顶盒30000台,合同履行期间,身为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兰希海,伙同副总经理张某、高某(另案处理),与青岛海尔公司的蔡某沟通后,由莱西有限公司以宣传印刷费的名义,在账外收受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回扣10万元,入在另一公司账户上。
兰希海曾担任过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咨询委员会副主席、青岛有线网络(集团)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某证实,兰希海认为他们公司采购了约1000万元的海尔机顶盒,为海尔创造了利润,因此他就按照兰希海的要求补签了一份协议,以宣传费的名义送给莱西有限公司10万元,并按照兰希海的指示将钱打到了其指定的公司账户内。
不过,这10万元兰希海并没有装进自己口袋,而是给职工发放红利。法院认为,兰希海此行为属于账外,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而该罪名使兰希海增加刑期六个月。最终,兰希海被数罪并罚,服刑四年六个月。
据悉,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是海尔集团的孙公司,由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
昨天晚间,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给北青报记者发函,表示经公司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此事件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尚未生效,当事人已提起上诉,“相关事实我们在积极落实,并将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映”。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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