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汪婷的退款请求却被拒绝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汪婷的报名时间已超过30天,所以只能先停课或转为网络课程。汪婷随即来到报名地点,再度与校方协商,几日后,英孚方面称,可以办理退款,但需扣除15%的违约金。从未听说过此要求的汪婷并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退费申请从今年3月至今仍未得以解决。
肖成在退款时也遭遇了相似情况,而不同的是,校方提出扣除的违约金额为学费的20%。“我是今年3月5日报名的,4月1日以邮件形式向英孚提出退款,英孚方面在4月中旬跟我说,需要扣除2个月的学费,因为当时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但是时间拖延是他们的问题,不应该由我买单。”
肖成与英孚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
在与退款负责人员进行电话沟通时,对方明确表示,如果肖成不能接受扣除两个月学费及20%违约金的方式,则无法办理退款。
有其他消费者向中新经纬爆料称,英孚方面所说的违约金时有变动,同一学员的退费金额可从20%变化至10%。
律师:“超出时间不退款”不合理
合同中称“30天/7天内可全额退款”,超出时间的情况不予退款,这种解决方式是否合理?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虽然退款由属于学员单方面提出,但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英孚退还剩余课程款。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帅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退费需交纳违约金是英孚一方的意思表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情,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文本确认,双方并未就该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该违约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
而关于肖成遇到的“一个月内申请退款被拖延至两个月”问题,李旻认为,关于退款的时间节点等细则,由于合同中并未详细说明,校方在单方面要求时,需要经过消费者同意。
李旻建议道:“目前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培训服务时多以线上交易场景为主,缺少线下服务体验。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种服务方式时,要注意机构对培训费用的收取、课程教授方式、无理由解除合同的期限等约定。消费者需要衡量自身消费习惯,选择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消费模式,尽量在线下体验后权衡是否与机构达成教育培训合同。此外,在与机构达成协议时,注意与自身权利义务有关的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的专业词汇或有疑惑的合同条款要求对接人员予以释明,降低消费风险。”(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汪婷、肖成均为化名)(中新经纬客户端 赵佳然)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英孚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