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顶盒三万台 海尔返回扣10万元
实际上,兰希海案涉案金额并不大,不过令人瞩目的是,中国电器巨头——海尔被曝卷入此案,被认定的涉案行贿金额为10万元。
2006年至2008年,莱西有线公司向海尔公司采购机顶盒三万台,合同履行期间,身为莱西有线公司总经理的兰希海,伙同副总经理张某、高某(另案处理),与海尔公司的蔡某沟通后,由莱西有线公司以宣传印刷费的名义,在帐外收受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回扣100000元,入在恒利公司帐户上。
企查查显示: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位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海尔工业园内,由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是海尔集团的孙辈公司。
判决材料显示,海尔公司的蔡某时任青岛海尔公司数码商品开发事业部部长。其事后证实,因为莱西有线公司购买了海尔的电视机顶盒,为表示感谢,就按照兰希海和高某的要求补签了一份协议,以宣传费的名义送给莱西有线公司十万元,并按照兰希海和高某的指示,将钱打到了恒利公司的账上。
兰希海认为,他们公司使用了不少海尔的机顶盒,总货款大概一千万元,一是给海尔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二是从区位因素上看,莱西使用海尔的产品,相当于在郊区市场给其他县市做了示范,所以海尔公司想在业务上继续建立与该公司的关系,就同意将10万元回扣以广告费名义打入其指定公司账户内。
不过,这10万元兰希海并没有装进自己口袋,而是给职工发放红利。法院认为,兰希海此行为属于帐外,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而该罪名使兰希海增加刑期六个月。最终,兰希海被数罪并罚,服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华云网 谌乐 出处:新浪财经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海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