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消息,近日贵州茅台集团宣布成立营销子公司,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市场关注点在于集团营销公司100%集团控股下,是否将全盘直销经营股份公司去年至今年削减经销商留出来的茅台酒配额,这是否会引起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据茅台集团介绍, 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与社会渠道实现错位发展,与原有营销体系互为补充,共同构建顺应新时代形式、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营销体系。
对此,有贵州茅台投资者向上交所投诉茅台涉嫌向大股东贵州茅台集团输送利益。贵州茅台董秘樊宁屏表示:“如果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可以决定的金额,那就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股东会回避,我们会按照规则来。”
投行Bernstein认为,由于母集团的新销售公司可能损害其收入和公司治理,将贵州茅台的评级从跑赢大盘下调至符合市场表现,目标股价从1089元降至916元,以反映治理风险加剧。
华创食饮团队则建议投资者应充分理解贵州政府以及茅台管理层,建议投资者充分理解茅台管理层在平衡多方利益上的努力,在统筹集团产品组合营销上的必要性。也建议茅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能进一步去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方面的关注,以及国有企业资本运营的方式手段创新。华创食饮团队维持贵州茅台目标价1000元,“强推”评级。
而对于茅台此举,有网友表示,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是相互独立的,茅台集团的行为说重了,是不合法的利益输送。
也有网友认为,茅台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持股62%的绝对大股东,利润留在上市公司然后乘以市盈率的市值收益明显更好。可惜,茅台是国企,玩资本赚钱的空间很小,几千亿市值的股票质押都没有,结果只能玩产业,守着金山砍柴卖。
有网友称,虽然营销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加强对终端的把控,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但茅台集团100%持有营销公司的股份,直接影响茅台股份公司对茅台酒的定价权,同时市场价1499与969出厂价之间的价格差利润,都直接被营销公司也就是背后的茅台集团吞噬。为维护这种利益,茅台集团对出厂价的压制将更加频繁,也就是说未来茅台股份公司定价权越来越弱,茅台股份公司俨然变成了一家单纯只剩下生产功能的酒厂,这对上市公司小股东来说是一种伤害。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此举是利好,加强建立直营渠道,加大对经销渠道的管控力度,引导各类销售平台健康运行。而且营销公司直接对接市场,业务供货价远远超出茅台酒的出厂价,也能为集团直接收获产品利润,帮助公司增加营收。
来源:新浪财经
搜索更多: 茅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