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今日头条”的日子似乎没那么好过。因今日头条的搜索引擎服务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被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面临着9000万元的索赔。
而在“盗图盗水印”、“搜索结果中带有抄自百度字样”等一系列实锤面前,许多网友称:有种考试作弊抄爽了,结果把对方名字一起抄上去的即视感……在笔者看来,这个瓜是不是可以入选“年度沙雕新闻”了?
现在再去今日头条搜索相关内容,已经找不到类似的“抄袭内容”。 猜测应该是今日头条收到诉讼状之后,就第一时间内删除了相关内容。不过,毕竟有之前已经晒出的那些打脸证据,今日头条想辩解估计也不容易。
所以针对这个“有事实有依据”的抄袭事情,网友们纷纷表明立场,在知乎、微博等主流平台众说纷纭。但是,这时候就有细心网友发现,今日头条居然还有“控评”的猫腻。有网友说:“说头条搜索不好,就删我评论?……做错事就得人,删评打压算什么本事?
笔者发现,这个网友可能所言非虚。在今日头条平台上,涉及到百度起诉今日头条案件的文章,评论基本处于各种“乱入”。不是对这个案件的评论,而是一边倒的带百度的节奏,还直接给头条点赞,直称“支持头条,抄的好!”
如果头条真的屏蔽了一些网友评论,倒也不难理解。毕竟这个案件有理有据,网友们在其他平台谴责管不了,但是跑到自家评论区来骂,总归是可以管管的吧?但是就此事舆论哗然,网友真实声音是什么?
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其他平台中,有网友说:强盗披上外衣就不再是强盗了吗?别人花了那么大代价产出出TOP1就直接拿去用?还有网友帮百度确认了一下眼神,嗯,“就是想要盗取你的人”。
当然,还有网友直接呼吁“希望好好肃清互联网圈内的这种不良风气”。毕竟,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拿走,这就是盗窃。不过笔者觉得如果打了招呼再拿走,那就是明抢了!
其实,在笔者看来,今日头条客户端提供搜索服务本无可厚非,但从事搜索引擎 服务,应当依靠自己的技术能力进行网页搜集 ,而不是不劳而获,违反商业道德,公然窃取别人的技术劳动成果,更不应该做出掩耳盗铃般的“删评控评”之举。相信,后面法律自有裁决。
来源:慧聪网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