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次交易中,拉卡拉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西藏旅游的比重分别为593.53%、1,732.99%、1,044.66%。
根据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十三条,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若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100%以上,那么此次交易将构成借壳上市。
遗憾的是,拉卡拉IPO的盈利并未达标。据证监会令第122号第二十六条,发行人首发上市需要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而拉卡拉2013-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1.97亿元、1.24亿元。
2016年6月23日,西藏旅游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最大股东联想控股 谁的拉卡拉?
两度资本运作夭折后,拉卡拉开始转战A股。然而,关于拉卡拉实际控制人的历史遗留问题,始终不得解决。
据拉卡拉招股书,截至2019年3月12日,联想控股为拉卡拉第一大股东,持有31.38%的股权。除联想控股之外,拉卡拉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且较为分散。
回顾其股权演变历史,2010年12月,即在拉卡拉拆除VIE架构之后,联想控股对拉卡拉进行了第一次增资,取得了拉卡拉38.88%的股权。后续拉卡拉几经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2年6月,联想控股持有拉卡拉的股权升至46.41%,2015年6月后稳定在31.38%。
联想控股声明,入股拉卡拉仅为财务性投资入股,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同时据联想控股2018年中报,其将拉卡拉视为联营企业。而在拉卡拉董事会成员中,仅李蓬为联想控股的董事会成员,而李蓬自2015年12月起担任拉卡拉董事,且自2003年起至今任联想控股高级副总裁。
此外,据招股书,孙陶然持有拉卡拉7.67%的股份,其兄弟孙浩然持有5.39%的股份,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而2018年11月28日,陈江涛又将其持有的5.01%的股份质押给孙陶然。至此,孙陶然手中共计持有18.07%的股份,仅次于联想控股,但又远超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尽管透过股权质押,创始人兼董事长孙陶然增强了对拉卡拉的控制权,但依然没有改变拉卡拉股权分散的事实。
2019年3月25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提出,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但存在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30%的,原则上应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且,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的,无合理理由的(如第一大股东为纯财务投资人),一般不能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上述解答与拉卡拉招股书宣称有所矛盾,未来将何去何从,仍是个未解之谜。
来源:《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夜雨/文 映蔚 唐里/编辑 洪力/编审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拉卡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