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披露不充分 信息披露现遗漏
除了涉嫌虚假陈述以外,拉卡拉还存在信息披露存在遗漏的问题。
经《金证研》沪深资本组调查发现,拉卡拉有三条动产抵押信息,登记日期分别为2015年4月21日、2016年8月19日、2016年10月13日。三次动产抵押,抵押权人均为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租赁”)。
其中登记日期在2015年4月21日的记录显示,拉卡拉抵押了商用终端机设备56,303台,公共终端机设备28,232台,技术设备994台。被担保债权数额为4,351.63万元。
登记日期在2016年8月19日的记录显示,拉卡拉抵押了开店宝、手持POS机、公共终端、多媒体终端、商用终端、金融POS机、网络POS机、技术设备、POS机等多种设备。被担保债权数额为6,207万元。
此外,登记日期在2016年10月13日的记录显示,拉卡拉抵押了POS机9,117台、云POS机19,484台。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094万元。
如此高数额的抵押情况,拉卡拉却并未披露详细的抵押情况。
2017年招股书披露拉卡拉取得中关村科技租赁融资租赁借款6,000万元。2019年招股书披露拉卡拉其他应付款中存在中关村科技租赁借款8,123.22万元,该融资租赁款项为拉卡拉向中关村科技租赁租入POS机具等设备的应付款项。
上述两份招股书仅仅披露了融资租赁产生的借款,均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动产抵押情况,《金证研》沪深资本组将持续保持关注。
来源:《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夜雨/文 唐里/编辑 映蔚/校对 洪力/编审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拉卡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