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 4月9日消息,“东西南北中,好酒在张弓”。这则上个世纪90年代的广告,曾让产自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的张弓酒,享誉大江南北。而今,这家“中华老字号”却又一次走到发展的转折点,正面临破产重整的僵局。
近日,中国之声收到反映称,国企“张弓酒厂”在破产改制中,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厕所的评估价格比亚洲第一酿酒车间的还要高,而且在破产的过程中出现多处程序违法。
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张弓酒厂”8年前“派生”出的两家“张弓”,为今日品牌“内斗”埋下隐患。在河南大力振兴豫酒的背景下,老字号国企“张弓酒厂”为何走入这步田地?又该如何打破僵局?
提到张弓酒的破产改制,需要先说清三个市场主体的关系:张弓酒厂、张弓酒业、张弓老酒。张弓酒厂组建于1951年,是宁陵县地方国营企业,有南北两个厂区。北厂1990年建成投产,而原厂址则俗称“老南厂”。
租赁张弓酒厂南厂经营的张弓老酒
2002年,张弓酒厂倒闭。2003年,河南省张弓酒业有限公司以租赁经营的方式进驻“北厂”,拥有张弓商标,租赁期限20年。2012年,河南张弓老酒酒业有限公司以租赁经营的方式进驻“老南厂”,租赁期限也是20年,并起用“皇封”商标。破产改制启动前,南北厂两个“张弓”已并存7年。
租赁张弓酒厂北厂的张弓酒业
201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豫酒振兴”。2018年1月,张弓酒厂正式破产并启动清算程序。2018年8月20日的拍卖会上,张弓老酒以4.15亿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成为张弓酒厂所有品牌、厂房、建筑物等购入资产的所有人。张弓酒业对此次破产改制提出多处质疑。
质疑点一:指定破产管理人,程序违法。
张弓酒业董事长孟艳称,张弓酒厂的破产改制启动后,相关程序出现多处违法违规,她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破产管理人反映,在违规之处未被修正的情况下,拍卖便已开始。
“这个拍卖以4.15亿的起价,没有竞买的过程,17分钟结束了拍卖。所有的程序,我们认为都不合法,众多违法违规导致我们没有报名参与拍卖。”
张弓酒业的代理律师丁世亮表示,宁陵县法院裁定张弓酒厂破产后,指定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且破产管理人主要负责人赵儒仓,不仅是律师身份,还有公务员身份,这都属于程序违法。
“他作为县政府的法律工作人员,又作为破产管理人,其实他和张弓酒厂是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宁陵县法院给我们发了破产通知,指定京港律所作为破产管理人,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的确定,法院应当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宁陵县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马国强说,宁陵县法院是第一次受理如此复杂的破产案件,张弓酒厂的破产改制事关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县级法院稍显经验不足。针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法院方面承认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来办。
“首先是重大的案件,债务复杂,我们不是让它破掉,而是让它重振起来,不是单一清算案件,是一种重整案件,也就没有考虑摇号。再加上政府在破产之前,做了一些,那些是别人不可替代的。重整思路、工作计划,这些都是他们做的,融进去了,我们就直接指定了。”
马国强透露,他们去年曾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咨询,最高法的法官们指出了案件在程序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他们也有意见。说你们直接指定破产管理人跟相关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有点冲突,没有严格按照随机方式产生。然后谈到赵儒仓的身份问题,他是公务员身份,我们也不知道啊,管理人是个团队,是机构不是个人。但最高法也提出,他是公务员身份,不适宜担任管理人的角色。”
马国强说,宁陵县法院已决定按照最高法的建议和商丘市纪委监委的要求,更换破产管理人。
“更换破产管理人,我们合议庭正在酝酿怎么更换,按照法定程序该是谁就是谁,让他们履职,新老管理人交接,拿出工作方案报给我们,让债权人会议认可。”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张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