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大智慧仍存诉讼风险
根据大智慧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依然面临诉讼风险。
2016年7月26日,大智慧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
大智慧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一中院、上海市金融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39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2190.82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例,诉讼请求金额为135942.51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98例,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撤回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4930.13万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120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9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021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驳回金额7689.24万元,累计判决赔偿金额16642.13万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9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5970.35万元)。考虑新增诉讼和二审判决的影响,公司最终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084.95万元。
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后,由于诉讼时效内的后续新增诉讼案无法合理估计和可靠计量,公司无法预计后续新增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来源:新京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大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