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讯,3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诗兰黛)诉杭州优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考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该案将由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转交由重庆市一中院提审。而这份仅针对审理管辖权的裁定书,也再次将雅诗兰黛与网易考拉的商标侵权纠纷拉回公众的视野。
裁定书显示,2018年7月,雅诗兰黛起诉网易考拉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要求网易考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M·A·C”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侵犯涉案商标的产品,披露侵权产品的供应链或来源。并要求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赔偿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原告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20万元。除此之外,包括网易考拉在内的被告要立即销毁侵权产品,要连续三十日在媒体公开刊登道歉声明。
裁定书显示,该案已于2018年7月12日立案。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网易考拉相关负责人及雅诗兰黛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真假罗生门:雅诗兰黛无权鉴定雅诗兰黛的真伪?
2018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7年“双11”网络购物调查体验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网易考拉自营所售的雅诗兰黛“小棕瓶”为假货。
随后,网易考拉回应称其所售的雅诗兰黛“小棕瓶”“采购来源链路清晰可靠,为海外正常在售的正品商品”,并质疑中消协所使用的鉴定机构并不具备该商品的鉴定资质。据了解,中消协通报中对“雅诗兰黛‘小棕瓶’”真伪进行鉴定的机构正是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网易考拉表示:“雅诗兰黛(上海)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其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且雅诗兰黛(上海)为‘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和商业利益冲突方”,“所谓‘假’的鉴定报告不具有任何公信力,是对‘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诋毁”。
据此,2018年6月,网易考拉正式起诉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等四被告,要求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100万元等。
随后,2018年7月,雅诗兰黛亦对网易考拉提出了反诉。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网易考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