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认为,公司于1月7日收到的对账单应系伪造,但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
针对“18秋林01”募集资金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支取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已于3月11日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
秋林集团认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行为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对此,秋林集团已于2月22日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于2月27日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于2月2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侦查。
董事长、副董事长仍失联
秋林集团的“麻烦”还不止如此。2月28日晚间,秋林集团公告称,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滨奥航空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诉讼材料。渤海信托认为,由于秋林集团出具了《担保函》,因此对涉案的5.05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月5日晚间,秋林集团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时称,公司初步判断《担保函》中落款的公章为伪造,同时,不承认对滨奥航空的债务负有连带担保义务,正在积极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同时,秋林集团表示,公司也未曾在任何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此《担保函》中所述事项。经公司进一步确认,相关事项在总经理工作会议等经营管理层会议中也未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秋林集团正副董事长仍处于失联状态。有投资者对公司现状表示担心,秋林集团会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当前的种种危机?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秋林集团,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一切信息以公告为准,暂不接受采访。”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班杉 见习记者郭美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秋林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