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新城控股表示,此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据了解,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5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末,新城控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4%、84.14%、85.84%和88.51%。
新城控股认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需要资金量增加,导致公司整体负债上升。除非受重大市场波动影响,鉴于公司拟开发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大多处于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市场需求稳定,变现能力较强,因此公司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对利息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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