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6日消息,日前,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因为广告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所属的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被工商部门罚款。对此,有网友提出疑问:平台虚假宣传被罚,作为产品对外宣传的明星代言人是否应承担法律风险?夸大产品效果、夸张销量的广告不在少数,为何明星还乐此不疲的代言?
“明星成为某款产品的代言人,不是简单的‘你给代言费,我宣传’的关系,这里面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12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告诉记者,明星如果没有使用过某款产品或服务就做推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广告代言人面临法律风险
“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赚钱,买家少花钱,创办一年,成交量已遥遥领先。”从2016年开始,瓜子二手车的上述广告开始出现在各大媒体上,以紧锣密鼓地宣传趋势迅速被大众知晓。也正是因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词,瓜子二手车平台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据海淀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广告所提到的“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成交量为85874辆。海淀分局调取的同一时期,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二手车成交数据,显示分别为442878辆车、92375辆车,均超过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由此,海淀分局认为,瓜子二手车网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法律规定。
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八条也表明,广告的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构成虚假广告。依据海淀分局给出的数据,瓜子二手车的广告词显然并不是其所说的“遥遥领先”。
这不是瓜子二手车平台第一次因为虚假宣传被推到公众视野。2017年,同为二手车交易平台的人人车曾起诉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的相关广告语,认为涉嫌虚假宣传及不正常竞争,索赔1亿元。2017年11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下发诉前禁令裁定,要求瓜子二手车平台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
广告主因为虚假宣传被处罚,广告代言人会不会面临法律风险?
“《广告法》中对代言人的行为也进行了约束,当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刘俊海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工商部门处罚代言人孙红雷的消息,但是这种潜在的法律风险是存在的。
除了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刘俊海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人购买瓜子二手车平台上的车辆,受到的服务并非宣传的那样,自身利益受损,是可以要求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事实上,已有消费者将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和代言人孙红雷一起告上了法庭。
2017年10月,市民傅先生出于对瓜子二手车广告语及其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将自己的爱车在瓜子二手车平台上出售。不料平台不仅压价收车,车辆也并非在瓜子二手车网站上出售,而是被转卖给了线下车商,在某二手车行的微信号上公然倒卖。愤然之下,傅先生将瓜子二手车所属公司及其代言人孙红雷,以存在虚假宣传为由,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并公开道歉。
明星虚假代言为何屡禁不止?
孙红雷不是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产品的第一人。2007年,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北京工商部门立案调查。2015年,艺人小S代言的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上海市工商局认定,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佳洁士所属公司被处罚603万元。早些年,唐国强、王刚等家喻户晓的明星,也因为各种虚假代言被消费者诟病。
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有些轻而易举就能发现的虚假宣传,明星还要为产品做代言呢?”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瓜子二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