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光控股”)公告,披露资产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目前,新光控股总资产约811亿元,负债总额约468.98亿元,受限资产约259.59亿元,对外担保总额约39.49亿元。
新光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债券违约发生后,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广大员工沟通,安抚员工情绪,并在当地政府的协调帮助下,积极实施企业自救,努力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秩序。截止目前虽然部分业务的开展受到了资金短缺的影响,从总体上说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保证正常进行。
9月下旬,新光控股多只债券相继违约,其流动性短缺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实控人周晓光浙江女首富的身份,更是让新光控股的债务问题备受关注。
根据10月26日发布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目前,新光控股本部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含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金融机构有息负债总额 343.15 亿元,其中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121.13 亿元,新光控股部分融资已处于逾期状态。
根据11与14日发布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告》,新光控股有3只未能清偿的到期公司债券,分别是15新光01、15新光02、16新光债。这三只债券的发行金额都是20亿元,目前,三只债券均已停牌。
除公告中的三只债券以外,新光控股发布的短期融资券“17新光控股CP001”“17新光控股CP002”也已违约,这两只短期融资券的规模均为10亿元。
其中,“15 新光 01”公司债券于2018 年 9 月 25 日应兑付回售本金约17.4亿元、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1.3亿元。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新光控股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 新光 01”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2018 年 10 月 17 日,“15 新光 02”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宣布“15 新光 02”加速清偿的议案》,决议“宣布 15 新光 02 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根据《2015 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15 新光 02”加速到期日为 2018 年 10 月17 日。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 新光02”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16 新光债”公司债券于2018 年 10 月 19 日应兑付回售本金5亿元,应付付息 4,575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营业终了,新光控股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6 新光债”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新光控股于2011年发行的16亿元公司债券“11新光债”将于9天后的11月23日到期。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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