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业主夏明的购房合同甚至强调“因质量问题(主体结构不合格除外)不影响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此,11月7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芳对记者表示,“这是霸王条款”。
9月13日,业主委托律师发函给东航置业,提出“换房、退房、维修”诉求,但东航置业方面则称业主已办房产证,所以无法换房。
“就算领导同意,我们也换不了”。东航置业方面彼时称。
东航置业反“咬”业主
对于“水淹房”的说法,东航置业相关负责人马女士予以了明确否认,称这房子没有被水淹过,云锦东方这个项目从2013年就开始开发,基本上都是靠业主口碑卖房。而之所以夏业主家出现那么多问题,是夏女士在今年5月签约付款之后一周内即进行了二次装修所致。
“谁知道业主一个多月在里面做了什么?”东航负责人反口称。
对于东航置业的避重就轻,夏明直接对记者反驳指出,今年5月22日收房后,作为业主就应东航置业物业公司的要求,上交了二次装修的方案并获准实施,包含更换地板,更换2个阳台的地砖,无一涉及卫生间的隐蔽工程,正是因更换地板才发现了霉迹斑斑的水泥地面,随着大量问题的集中爆发,不断坚持由开发商工程部对发霉踢脚线、墙纸、门框等进行拆除,这些双方都有照片为证,但从未当场及以后双方的大量短信中提及二次装修造成的问题。
“我已经花了近4000来万买了这套房子,还会在乎一点装修赔偿吗?当时我也确实向东航置业提出50万赔偿的要求,但是被拒绝了。我就是气不过,为什么花了巨资买的房子却因为房子有质量问题导致既不能装修更不能入住。云锦东方还有几位业主家中也有质量问题,所以有些业主至今没有去结款收房,云锦东方连续第3期住宅都有我家一样门洞下口预留孔洞未按规范进行封堵的现象。”夏明表示。
本报了解到,让夏明最为不解的是:不知道开发商是如何管控质量的,不知道有如此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住宅是如何通过“一房一验”验收的。在对开发商不满的同时,其也对东航置业的监理单位“上海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出具住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司资质提出了质疑。
房屋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什么机构来进行权威鉴定?对此,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芳受访时指出,一般合同会约定一个机构来认定,但通常使用的比较少,比较多的是诉讼到法院后,法院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来确定房屋存在哪些质量问题,比如是否存在渗漏水,是否不满足标准等。
上海朋洋律师事务所王建功律师则表示,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也可选择要求修复。
截至发稿,云锦东方“水淹房”事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双方亦未就解决办法提出各自的方案,本报将会持续关注。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胡金华 见习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东航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