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天丝方面还强调,目前的情况是合资公司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并不是说天丝要求提前结束营业期限。
换言之,生意照做、市场还要、游戏继续、只是不想带严彬玩了。
重要的是,六个月前就可以申请延期,那此前的华彬集团忙啥了?还是,早在半年前华彬集团和其他股东之间就已经“意见不合”了,所以才闹到如今左一纸声明,右一纸声明的尴尬境地。
“华彬现在也是没办法了吧。”前述消息人士称。他还透露,在华彬发布的声明中,有关严彬是红牛创始人的说法也不够准确。红牛进中国之前,这个品牌就存在了,他算哪种意义上的创始人呢?
相关的佐证是,公开资料显示,早在红牛合资公司成立之前,天丝医药就已在泰国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地区注册并持有“红牛”商标。换句话说,严彬只是红牛全球众多合作伙伴中的“过气”(泰国天丝现在已经不承认他了)伙伴之一,并非红牛中国创始人。
“关键是,严彬缺乏对合作伙伴尊重、信任和公然无视各方利益的行为,是导致天丝医药无法再继续与之合作的根本原因。”一接近泰国天丝的知情人士称。
不仅如此,一定程度上,严彬还被“自己人”嫌弃。
“严彬的整个职业经理人团队都众叛亲离了,他还觉得自己是当年那个老大、王者,还在硬挺。我们觉得此次争夺战中,严彬不会太如意。”前述消息人士称。
在他看来,有些结果是可以被预见的。就目前,整个快消行业的整体走势都不是很好,而且还有越来越不好的趋势。行业面临着老思路和新市场的碰撞,以往的巨头、老大们那套“高高在上”的思路不吃香了。“如果还看不清现在的市场变化,那遭遇冲击或者洗牌,是迟早的事儿。”
▌来自泰国红牛的声明
针对严彬先生委托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于10月16日发表的最新声明,本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 限公司(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有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95%股权的股东,特此向公众澄清:
我们从未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或其相关方签订过所谓的 “五十年协议”。根据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生 效的合同和章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合营期限为二十年,并且已经到期。
1.我们作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在任何情况下同意 过延长该公司的合营期限。任何与上述事实相悖的主张都是毫无法律依据或事实根据的。
2.我们所采取的法律行动均为回应严彬先生和其关联公司的种种违 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严彬先生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违反其作为合资公司前任董事 长的董事责任,在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体系之 外设立了多家公司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实质上从事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这些合资公司体系之外的工厂和销售公司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公然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并且非法使用红牛商标。
自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便一贯地给予其 大力的支持,包括提供资金、技术支持、香精香料以及商标 许可等。然而,尽管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持续盈利,我们作为股东在整个合营期限内从未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 司收到过任何分红。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严彬先生的 控制下反而将本应分给我们的巨额利润非法付给了严彬先生控制且并非合资公司股东的香港华彬公司。
3.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是“红牛”商标和相关知识产权在中国和 全球无可争议的拥有者,任何与之相悖的主张都毫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严彬先生曾试图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法 律程序将“红牛”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据为己有,该等企图均已 因毫无法律和事实支撑而告失败。
4.我们曾经秉持着最大的诚意和耐心,花费了数年的时间和严彬先 生谈判,试图就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达成公平、友好的解决方 案,同时确保红牛中国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不会受到负面影响。但是过程中,严彬先生一再的违法行为使我们倍感失 望。
5.严彬先生这些自私自利,只顾追求自身利益而罔顾他人的行为不 仅侵犯了他的合作伙伴和中国消费者的权益,更损害了中国得之不易的开放、友好、欢迎和保护全球优秀商业伙伴合法权益的声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应当立即 清算,并停止与清算无关的一切经营行为。在过渡期,为了确保 “红牛”在中国长久的发展,我们决定启用新的合作伙伴和运营模式,为广大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法的红牛产品,并避免给社会 各界及红牛员工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将会以新的方式继续为中国的 经济发展做贡献,并妥善安排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员工。(以上信息来自: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 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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