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三年业绩“腰斩”,盛洋科技(603703.SH)拟二度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控股权遭问询。
10月10日早间,盛洋科技披露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监管部门就公司拟2.652亿元现金收购虬晟光电51%股权一事进行问询。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盛洋科技自2015年上市以来业绩持续乏力。上市三年间公司营收总体增长1.16倍,但净利润反降56%。
在此情况下,2016年盛洋科技就开始筹划收购虬晟光电,但此后却因标的未达预期业绩目标且未能就重新定价事项达成一致而终止重组。
时隔两年后,随着标的近期业绩持续低于前次重组时的预期,此次盛洋科技对其100%股权估值也由前次的6.7亿下降至5.2亿。
标的估值两年下降1.5亿
据了解,今年9月28日晚间盛洋科技披露资产收购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2.652亿元收购虬晟光电51%股权,以此进入小尺寸显示器件行业。
事实上,这并不是盛洋科技第一次向虬晟光电抛出橄榄枝。2016年9月20日,盛洋科技公告称拟以6.7亿元对价收购虬晟光电100%股权。
彼时,交易对方承诺虬晟光电2016年-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6000万元、6900万元。两个月后,公司披露称因发现标的方未达到预期业绩目标,且未能就重新定价事项达成一致终止重组。
而在此次交易中,公司披露虬晟光电2017年和2018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4186万元、1332万元,与前期预测差异较大。
同时,根据收益法估值,虬晟光电100%股权评估值为5.2亿元,溢价率达618%。
估值两年就减少1.5亿,交易对方给出的业绩承诺也较此前下降不少。交易对方承诺标的2018年至2020年三年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2亿元。
除了要求盛洋科技分析标的业务发展缓慢及业绩持续低于前期预期的原因,上交所还指出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较大,公司是否又考虑标的资产业绩不及预期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上交所还指出,本次交易金额基于评估值确定,占盛洋科技净资产的49.63%,接近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上交所质疑盛洋科技是否存在刻意规避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考虑,是否有其他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相关措施。
此外,根据前期预案,2016年6月30日标的资产净资产为10542万元,而2018年6月30日其净资产仅为7247万元,两年期间净资产减少3295万元。且最近一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1.26%。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盛洋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