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官网首页有10处国酒标识 国家为企业去背书好吗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在茅台集团官网首页仍有10处国酒标识。5幅轮播的大图中就包含6处“国酒茅台”标识: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的宣传图中,有两处“国酒茅台 国之栋梁”的字样;大图中还有“弘扬国酒文化,创领生活梦想”、“国酒茅台酿造高品位生活”的字样。此外,《国酒茅台》报、国酒党建字样也在首页有所展示。
第一处、第二处“国酒”标识
第三处、第四处“国酒”标识
第五处“国酒”标识
第六处“国酒”标识
第七处、第八处“国酒”标识
第九处“国酒”标识
第十处“国酒”标识
《第一财经日报》、《钱江晚报》在报道“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事件时,均分析表示,“国家不可能为一家企业去背书”。
《第一财经日报》援引多位证券及消费品研究人士观点称,国酒所代表的是国家,让国家为一消费品背书将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一直以来,茅台集团的生存环境很微妙。它在企业收入、上缴利税上是行业大户;在资本市场中,它是股市信心的晴雨表;然而在大众消费品选项中,它是小众的高端奢侈品。纵观它的发展历程,也总能看到企业和政府、需求和增长之间的博弈。
《钱江晚报》分析称,茅台为什么要一直坚持这样的膨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表面看是为了注册商标和打官司,实质还是营销。把自己和“国酒”扯在一起,对品牌是有增值效应的,但这样的营销是危险的,国家不可能为一家企业去背书。其实,广告法早就禁止使用“国酒”字样。像“最XX、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这样的文字,均在广告法的禁止之列。这原本就是社会常识,但是企业为了逐利,难免存在侥幸心理,总想把违规的球踢进门。
有律师指出,茅台集团使用“国酒茅台”宣传其产品,属于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据证券日报,律师钟兰安表示,“我们一直认为贵州茅台使用‘国酒茅台’违法,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另外,还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茅台公司涉嫌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重要的是行政机关的查处,但这可能比较难。”(中国经济网 记者 华青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茅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