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的商标使用许可纠纷再起硝烟。8月10日,该公司一纸公告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露露南方”)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露露南方请求法院判令承德露露继续履行应由其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许可露露南方使用“露露”相关商标,承德露露停止一切阻碍和干扰原告使用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以及承德露露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50万元。
这样的剧情反转让市场人士大跌眼镜,毕竟此前一直是承德露露挥舞维权大棒,四处打官司起诉露露南方。“反诉是露露南方的权利,虽然没有调取到证据原件,公司会再想其他办法。”承德露露内部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
露露南方意外反诉
虽然这回承德露露当上了被告,该则公告仍然是以大量篇幅来介绍承德露露的维权史。公告显示,2015年承德露露意外获得两份文件:一份是《备忘录》,另一份是《补充备忘录》,签署方是: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露露集团”)、承德露露、露露南方、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上述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承德露露始终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可。
随后,承德露露走上了漫长的法律诉讼维权之路,但结果不尽如人意。2015年6月23日,承德露露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无效并立即终止履行。由于诉讼过程承德露露缺失了部分证据等原因,于2017年12月4日提出撤诉请求。
2017年8月21日,承德露露就露露南方及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侵害公司专利权事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该案受理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承德露露的起诉。
2018年2月8日,承德露露就露露南方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侵害承德露露商标权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了高达90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随后,露露南方就管辖权异议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中。
而最新的进展是,露露南方于2018年7月23日以承德露露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应承担合同义务为由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已受理此案。承德露露认为,露露南方此举是为了使前述备忘合法化、妄图长期非法使用公司无形资产。
复杂而隐秘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这场商标之争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年承德露露起诉露露集团,要求收回商标授权等。最近两三年,公司尤其加大了维权力度,以致有券商评价“这体现了公司对待该问题处理态度上的重大突破,是公司完善治理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从最新公告来看,前期处于防守角色的露露南方却转为攻方,“加上这次公告披露出了一个以前外界并不知晓的细节——承德露露因遗失证据撤诉,整件事显得更加复杂和隐秘。”《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沪上券商研究员称。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的价格买断了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并于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成为“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合法持有人。
原本权属清晰,事实清楚,为何至今仍争议不断? 前述人士分析,一方面,2006年万向系入主承德露露,但据媒体报道,很长时间里万向并未正式掌权,露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宝林仍然控制着承德露露董事会,导致商标纠纷久拖不决。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承德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