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日,险企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基本发布完毕,其中新光海航偿付能力再次不达标垫底。深陷偿付能力不足困境的新光海航人寿迎来新希望。
7月31日,新光海航人寿公布新的股东变更及增资计划,海航将正式退出、5家新股东接盘,注册资金随之升至12.5亿元。同日发布的偿付能力数据显示,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下滑至-4.2134,远低于监管要求。从成立亏损至今的新光海航人寿能否恢复“生机”?
已亏损7.5亿,偿付能力不达标
新光海航人寿7月31日公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34。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险企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现行规定,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即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新光海航人寿长期受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困扰,此前因偿付能力不达标,新光海航人寿已经收到暂停增设分支、停止开展新业务等监管措施。上述监管措施目前尚未解除。按照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新光海航人寿2016年、2017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810.95万元、9856.48万元,今年前5个月则为3835.37万元。
记者统计发现,从成立的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新光海航人寿累计亏损已经达到7.5亿元。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股权转让获批后,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要满足监管的要求,进而恢复新业务资格,同时和新股东确认未来新的经营方向,因为目前的市场环境与竞争已与几年前有所不同,中小险企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很大。“后面怎么经营是关键。”
据媒体报道,新光海航董秘对媒体表示,增资完成后,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甚至更多。增资主要是为重新营业做准备,目前相关文件已报送,等待批复,待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获批之后,将成立新的董事会,商讨新光海航未来的业务发展。
增资路不顺,“补血”现转机
官网资料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3月份,目前注册资本为5亿元,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5亿元,各占50%股份,经营区域包括北京、海南、陕西和江苏。在享受了开业初那几年的市场红利期后,随着资本消耗,股东增资僵局使其渐渐被“同龄”险企拉开差距。
从2012年开始,新光海航人寿便公布增资方案,但一路并不顺畅,反而长期陷入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新光海航人寿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新光人寿和海航集团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按比例注资合计人民币5亿元,但2012年上述增资事项并未完成。
此后,市场不断有消息传出,海航集团有意出售其所持有的新光海航人寿全部股权。按照新光海航人寿的披露,2014年5月董事会将2012年议定的增资缴款截止日延至2014年6月30日,新光人寿在当年6月27日将其增资款2.5亿元存入指定资本金账户,但海航集团未能如期履约缴纳增资款。最终,新光人寿在2016年3月10日将增资款划回。
新光海航人寿在2015年报中称,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14年底的221.86%(追溯后的数据)降至2015年底的-237.31%,主要原因包括股东增资未如期到位等。
为了扭转困局,2016年11月,新光海航人寿董事会通过一项股权转让方案,海航集团出清50%股份,新光人寿也准备转让所持的一半股权。同时,通过受让上述两位原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柏霖)将以51%的股权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
随着《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修改,深圳柏霖的接盘计划宣告落空。银保监会今年3月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股权结构成为监管重点,其中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三分之一。
新光海航人寿不得不变更方案。按照中保协网站7月31日披露的公告,新光海航人寿将在变更股东的同时,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2.5亿元。最终的股权结构为:海航退出,新光人寿持股25%为第一大股东,另外5位新股东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0%、20%、14%、11%及10%的股份。
“地产背景”股东入场
接盘者们什么来头?记者梳理发现,新光海航人寿新入局的5位潜在股东,背后均与地产企业有关联,其中一些在金融领域涉足众多。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