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报案调查担保印章
对于上述对外担保,步森股份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该对外担保事件和此前天马轴承的担保事件性质是一样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除了徐茂栋都不知道有这些对外担保,就连董事长都不知情。
据了解,公司曾于2018年6月1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立案材料等文件。湖州中院已于2018年5月25日受理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民间借贷纠纷案。
同时,步森股份还公告称,公司五个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被采取冻结强制措施的资金合计1883.23万元。
回顾该笔对外担保始于2017年10月27日,时任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徐茂栋,其当时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轴承”)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天马轴承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约定借款利率为年化18%。
根据《借款担保合同》显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步森股份、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对于上述担保,步森股份现任实际控制人赵春霞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天马股份的这笔借款担保正是在披露控制权变更之后、实际股权变更之前发生的,包括公司当时董事会在内大家都被蒙在鼓里。”
经过公司自查发现,该对外担保并未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亦无内部公章用印流程记录,且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等主要管理层亦不知晓本次对外担保的存在。
步森股份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担保文件中的“步森股份”印章是否为公司法定印章,不排除有人伪造上市公司公章私自制作相关文件的可能。因此步森股份已向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报案,报请公安机关就上述涉嫌私自制作担保文件等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据公司最新一次公告显示,目前,上述民事诉讼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且尚未开庭审理,步森股份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或是否须承担担保责任,尚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对于不断冒出的对外担保,步森股份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不会为徐茂栋的私人担保行为买单。
《证券日报》记者 矫月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步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