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失
职场欺凌通常的定义是,包括口头辱骂、贬损性言论、侮辱和破坏工作表现在内的各种导致身体或精神伤害的行为。根据职场欺凌行为研究会委托Zogby Analytics于2017年进行的一项调查,大约五分之一的美国人称自己曾遭遇过职场欺凌行为。男性在欺凌行为的实施者中占比70%,在受害者中占比34%。“这是一个十分严重且仍然被低估的问题,”山田说道。他表示,调查显示这类行为的普遍程度是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进行干预的性骚扰行为的四倍。“欺凌问题就悬在我们头上。”
值得讽刺的是,根据彭博社得到的一份文件副本,耐克公司是少数几家正式设有反骚扰政策来明令禁止诸如口头辱骂、威胁、侮辱和报复等欺凌行为的公司之一。公司政策中还指出,那些并不针对比如某一性别或种族等受法律保护特征人群的骚扰行为仍有可能违反公司政策。
很少有公司会专门制定反欺凌政策的一个原因在于,美国没有哪条联邦或州立法可以约束这类行为,因此在这一方面,美国比西欧、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要落后。
缺乏法律保护则大大降低了雇主担责的可能性。针对欺凌行为提起诉讼难度很大,而且各企业还一直努力试图维持这个状态。山田称,过去十年里,有大约30个州曾提出过反欺凌法案,但最终都因来自企业游说组织的反对而流产。目前,一则针对职场欺凌行为的法案在马萨诸塞州议会正获得支持,不过也是前程未卜。据纳米称,若有反欺凌法律存在,企业将有义务阻止这类行为,并需要为此付出更多努力。“法律只是尚未触及到欺凌行为的形式,”他说。“这种行为超越了性别,涉及到所有自认为‘我手上有权,我能够为所欲为’的行为。”
山田称,当管理者自我感觉权力在手或是碰不得的时候,通常结果就是欺凌行为,之后还会导致其他不当行为。他指出,很多职场环境最终导致一些被#MeToo运动高调曝光的不当行为,温斯坦影业(Weinstein Co.)就是一例,在这些职场环境中,欺凌行为的“暗流”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不当行为能够不被惩罚。“正是在这种欺凌环境的帮助下,性侵行为才会发生并且似乎成了合情合理的事情。”
据一些耐克前员工称,由于管理者完全不担心自己的行为将遭受惩罚,因此一些人为所欲为,男性管理者(很多是已婚)会去寻求与下属和助手发生性关系。耐克称,公司努力阻止这类行为,但并未明令禁止。他们说,很多时候,当事人的职业生涯并未受到影响,这只会让这类行为恶化为常态。而一旦事情爆发,男性几乎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女性通常会面临严重后果。他们说,几年前曾有一次,有人发现一名高管与女助手在会议桌上发生性关系。一些人称,这名高管并没有被处理,但这名女助手被分配到其他职位了。
一些前女性员工描述了自己数次被侮辱和侵犯的类似遭遇,这些事件虽然都不算特别严重,但有趣的是,这类事情会随着她们职位升高而有所增加。一位女性说,她的上司是一名高级总监,他会给女性职员起侮辱性的外号,而且毫不掩饰地把更好的机会留给团队里的男性。一名前女性经理称,曾经有一位男同事多次向人事部投诉自己受欺凌的遭遇,但公司采取的唯一惩罚措施就是推迟加害者升迁。这些前员工表示,最终,出于对耐克处理这类事情的极度不满,一些女性离开了这家公司。
诸如“If You Let Me Play”(意为“如果你让我参与运动”)之类的广告宣传语以及只用一个词“equality”(公平)装饰的公司T恤衫,无一不在打造着这家公司炫酷而又前卫的声誉,对于那些被耐克这一名声所吸引而加入公司的员工而言,这种环境尤其让他们感到恼怒。“我们一直希望这家公司能够配得上自己的营销宣传形象,”一名前女性管理者说道,“但它配不上。”
来源:彭博新闻社 出处: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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