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迟迟未能到位
对于贝尔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业绩补偿实施进展,以及2017年年报等问题,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6月4日对超华科技发去年报问询函,要求其进行补充说明。
6月13日,超华科技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从披露的信息来看,贝尔信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后的合并净利润为6354.43万元、8272.6万元和-4999.68万元。
超华科技鉴于目前电子基材(铜箔、覆铜板等)产业市场前景良好,加大电子基材项目投入,资金需求量大,现金补偿可有效补充项目资金需求,因此要求郑长春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并于2月5日,根据贝尔信 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1010万元,签署了《先行补偿协议》,郑长春应补偿公司现金1.62亿元,并约定如经审计补偿金额高于1.62亿元,则差额部分继续用现金补足。最终贝尔信扣非后净利润为-5179.63万元,按相关补偿计算公式,郑长春应向公司补偿的现金约2.72亿元。2017年超华科技的净利润才3685.5万元,2.72亿的补偿款对超华科技而言可谓是一笔“巨款”。
然而,4个多月过去了,该笔补偿却迟迟未能到位。超华科技称,在签署了《先行补偿协议》之后,公司多次督促郑长春及时偿还业绩补偿款。但郑长春个人资产较为分散,资产构成中,固定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占比过高,流动资产相对较少,导致短期偿债能力不足。公司表示,“公司后续会加强催款力度,与郑长春进一步协商,对其资产逐项梳理,帮助盘活其个人资产,尽早偿还超华的款项。”不过,超华科技也以“郑长春是否具备全部赔付能力尚无法判断”为由,向投资者进行了风险提示。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郑长春名下的公司高达17家,其中广东11家、江西2家,其他地区4家。不过,郑长春直接持有的贝尔信47.42%股份早就在2016年4月6日就转让给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宏铭投资”)和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合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爱库伦投资”)。其中,信宏铭投资持股35.56%、爱库伦投资持股11.85%。在信宏铭投资和爱库伦投资中郑长春持股比例分别为79.32%、99%。不难看出,郑长春对贝尔信的持股比例已经下降。
此外,从目前来看,当初超华科技收购贝尔信也存在着高溢价收购的嫌疑。按2015年超华科技以1.8亿元取得贝尔信20%的股份计算,贝尔信的估值高达9亿元。但是截至2015年6月底,其净资产仅为1.85亿元。据此计算,收购溢价高达3.86倍。
然而,2018年6月2日,超华科技将贝尔信1%股份转让给广东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建筑”)时,转让价格仅为1000万元,据此计算贝尔信的估值为10亿元。不过截至2017年底,贝尔信的净资产为4.6亿元。这意味着吉泰建筑获得贝尔信的估值溢价仅有1.17倍,远低于当时超华科技的收购溢价。
对于收购溢价的问题,梁芳则表示“2015年收购的时候我还没在公司,不清楚。”
《证券日报》记者 赵 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超华科技 |